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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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里亭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5日
九里亭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九里亭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用法治方式引领改革、驱动创新、推动发展,为打造G60产城融合新高地、高品质生活新家园和创新创业创造新热土,全力建设面向未来的国际化高端商业商务中心的现代化九里亭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
(一)持续推动学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入学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样性的学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3.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4.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责任单位:党政办)
5.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根据《反垄断法》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要求,加大审核环节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制度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开展评估,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水平。(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三)全面开展评估清理
6.从“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四个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落实定期清理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党政办)
7.加强隐性壁垒自查清理,消除各种有悖公平竞争的显性或隐性壁垒、各种文件中的模糊性兜底条款,提高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可预期性。(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8.深化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广泛推行“告知承诺”等审批方式,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9.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构建业务有机协同、资源有效共享的综合监管体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0.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更多“一件事”落地,推行集成化办理,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1.积极配合“ (略) 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12.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化水平。持续简化、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引导、智能申报、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服务。(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3.全面拓展优化线上线下帮办服务。全面提升“一网通办”帮办响应速度和精准解决率,降低企业群众办事学台、全流程“好差评”制度。完善“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方便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质量自愿自主评价。(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六)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5.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市场所)
16.持续开展面向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营商办、市场所、司法所)
17.深入贯彻落实公职律师工作相关要求,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司法所)
四、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18.配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开展决策后评估,更好指引前期决策制订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
19.聚焦建章立制,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效能水平。(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1.配合落实进 (略)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相关意见,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2.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做好下沉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相关工作,加强工作对接,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3.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新兴领域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法文书说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4.全面落实各有关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5.积极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加强信息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6.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六、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
(九)构建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27.聚焦权力运行监督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责任单位:党政办)
28.进一步增强政策发布、解读、推送的便民性和精准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打造高质效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
(十)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29. (略) 、区两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的政府督查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党政办)
30. (略) 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落地实施,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3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32.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变相挂钩。(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3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与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34.配合落实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35.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重点纠正利益驱动乱作为、怕担责任不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36.配合落实好行政复议听证及行政复议案前调解等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37.加强对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因制度创新可能产生风险点情况的梳理和研判,妥善处理好制度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
(十二)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体制机制
38.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力度,依法科学开展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责任单位:自治办、司法所)
39.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办)
40.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
八、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十三)持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41.落实《 (略) 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充分发挥调解平台优势,积极运用调解方式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单位: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
42.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设,完善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机制。持续推进解纷“一件事”改革,坚持“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
43.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实践,提升“三合一”活动在锤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的成效。(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九、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十四)深化统一综合执法系统
44.全面 (略) 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动执法办案“应上尽上”、执法案件数据“应归尽归”。(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45.配合建设行政执法案件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用,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进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配合建设行政执法案例库,实现以执法领域、执法部门、执法案由等维度精准推送执法人员指导案例。(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十五)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
46.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及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依法治理办)
47.积极配合参与国家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依法治理办)
48.积极参加松江区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依法治理办、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参与)
(十六)加强法治队*建设和人才培养
49.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责任单位:党建办、党建办(宣传)、司法所)
50.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51.加强行政执法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52.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建设。(责任单位:司法所)
53.坚持强基导向,加强司法所建设,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司法所)
5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总结,做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司法所)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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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里亭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九里亭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5日
九里亭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九里亭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用法治方式引领改革、驱动创新、推动发展,为打造G60产城融合新高地、高品质生活新家园和创新创业创造新热土,全力建设面向未来的国际化高端商业商务中心的现代化九里亭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
(一)持续推动学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入学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样性的学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3.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4.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责任单位:党政办)
5.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根据《反垄断法》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要求,加大审核环节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制度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开展评估,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水平。(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三)全面开展评估清理
6.从“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四个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落实定期清理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党政办)
7.加强隐性壁垒自查清理,消除各种有悖公平竞争的显性或隐性壁垒、各种文件中的模糊性兜底条款,提高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可预期性。(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8.深化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广泛推行“告知承诺”等审批方式,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9.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构建业务有机协同、资源有效共享的综合监管体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0.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更多“一件事”落地,推行集成化办理,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1.积极配合“ (略) 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12.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化水平。持续简化、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引导、智能申报、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服务。(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3.全面拓展优化线上线下帮办服务。全面提升“一网通办”帮办响应速度和精准解决率,降低企业群众办事学台、全流程“好差评”制度。完善“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方便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质量自愿自主评价。(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六)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5.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市场所)
16.持续开展面向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营商办、市场所、司法所)
17.深入贯彻落实公职律师工作相关要求,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司法所)
四、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18.配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开展决策后评估,更好指引前期决策制订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
19.聚焦建章立制,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效能水平。(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1.配合落实进 (略)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相关意见,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2.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做好下沉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相关工作,加强工作对接,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3.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新兴领域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法文书说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4.全面落实各有关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5.积极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加强信息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26.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六、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
(九)构建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27.聚焦权力运行监督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责任单位:党政办)
28.进一步增强政策发布、解读、推送的便民性和精准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打造高质效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
(十)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29. (略) 、区两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的政府督查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党政办)
30. (略) 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落地实施,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3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32.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变相挂钩。(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3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与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34.配合落实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35.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重点纠正利益驱动乱作为、怕担责任不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36.配合落实好行政复议听证及行政复议案前调解等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37.加强对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因制度创新可能产生风险点情况的梳理和研判,妥善处理好制度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责任单位:司法所、党政办)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
(十二)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体制机制
38.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力度,依法科学开展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责任单位:自治办、司法所)
39.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办)
40.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
八、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十三)持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41.落实《 (略) 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充分发挥调解平台优势,积极运用调解方式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单位: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
42.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设,完善非警务警情联动处置机制。持续推进解纷“一件事”改革,坚持“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
43.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实践,提升“三合一”活动在锤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的成效。(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九、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十四)深化统一综合执法系统
44.全面 (略) 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动执法办案“应上尽上”、执法案件数据“应归尽归”。(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45.配合建设行政执法案件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用,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进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配合建设行政执法案例库,实现以执法领域、执法部门、执法案由等维度精准推送执法人员指导案例。(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十五)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
46.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及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依法治理办)
47.积极配合参与国家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依法治理办)
48.积极参加松江区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依法治理办、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参与)
(十六)加强法治队*建设和人才培养
49.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责任单位:党建办、党建办(宣传)、司法所)
50.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51.加强行政执法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
52.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建设。(责任单位:司法所)
53.坚持强基导向,加强司法所建设,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司法所)
5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总结,做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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