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满粒香食品有限公司秦皇岛满粒香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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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 (略) 秦皇 (略) 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 (略) 农产品加工项目 |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北区 | 秦皇 (略) | 秦皇岛德百环境科技有限公 | 秦皇 (略) 农产品加工项目位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北区,厂区北侧、西侧为田地、东侧为太湖 (略) 、南侧为 (略) 。项目总投资4560万元,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对收购的玉米、甘薯、黄桃进行加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鲜食玉米2000吨、薯片200吨、黄桃罐头500吨。 | 废气: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抑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经计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秦政字【2021】6号)限值要求:SO210mg/m3、NOX50mg/m3、颗粒物5mg/m3、烟气黑度≤1级。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经低空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及治理效率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进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脱粒机、扒皮机等噪声,项目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不合格品、边角料(玉米芯、玉米须、红薯皮、桃皮、桃核等)统一收集后外售;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油、油脂、红薯渣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须委托环保手续齐全,具备 污泥处理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无 |
2023年6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 (略) 秦皇 (略) 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 (略) 农产品加工项目 |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北区 | 秦皇 (略) | 秦皇岛德百环境科技有限公 | 秦皇 (略) 农产品加工项目位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北区,厂区北侧、西侧为田地、东侧为太湖 (略) 、南侧为 (略) 。项目总投资4560万元,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对收购的玉米、甘薯、黄桃进行加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鲜食玉米2000吨、薯片200吨、黄桃罐头500吨。 | 废气: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抑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经计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秦政字【2021】6号)限值要求:SO210mg/m3、NOX50mg/m3、颗粒物5mg/m3、烟气黑度≤1级。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经低空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及治理效率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进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脱粒机、扒皮机等噪声,项目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不合格品、边角料(玉米芯、玉米须、红薯皮、桃皮、桃核等)统一收集后外售;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油、油脂、红薯渣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须委托环保手续齐全,具备 污泥处理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无 |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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