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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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征 (略) 年产2000吨ZC176羧酸项目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营口征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营口征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 18000万元,新建3#车间,占地面积 1616.16m2,建筑面

积 4848.48m2 ,建设一条2000吨/年 ZC176羧酸生产线,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新建废气环保工程,废水固废依托现有工程。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罐区废气及危废贮存库废气等。

(1)*基联氨生产工序有组织废气

氨配置废气经三级水吸收系统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基联氨其他废气接入上述三级水吸收系统中的第二级水吸收塔内,最终经三级水吸收系统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2)ZC176羧酸生产工序有组织废气

裂解缩合废气经独立一级水+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30m 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干燥包装废气经独立一级水吸收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其他废气(包含真空泵废气等)经二级深冷+一级水+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汇总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30m 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酸性储罐采用水封,有机废气储罐采用氮封,并且各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收集至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相应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各废气污染因子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间为全封闭,危废储存容器为加盖密闭,逸散出的有机废气经风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碱吸收+生物滤池”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P6 排放。

无组织废气:

(1)车间无组织废气

建设单位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加强生产管理、确保设备的密闭性,同时本项目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与《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要求。

(1)罐区防治措施及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控制措施

1本项目有机溶剂罐区设有固定顶储罐,固定顶罐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呼吸阀的定压应符合设定要求,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应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罐体排气汇总前设置有效阻火设施。两级活性炭处理效率约 88%,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2根据介质要求,部分罐体上设冷水喷淋装置,给罐体降温,防止因夏季罐体温度太高,增大物料的挥发量;

3修护与记录:对罐体经常检查、检修,保持气密性良好,防止泄漏。如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不符合上述规定,应记录并在90d内修复或排空储罐停止使用。如延迟修复或排空储罐,应将相关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4项目涉及 VOCs 物料均为液态,且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涉及 VOCs 物料原料暂存均位于罐区,采用槽车运至厂区罐区。本项目拟采用气压平衡来控制物料在进出物料罐时挥发出无组织废气。

(2)废水

(1)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管线收集后自流排入在建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产业基地东部污水处理厂。

(2)生产污水排水系统

生产污水由管线收集后自流排入在建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产业基地东部污水处理厂。

(3)初期雨水系统

厂区罐区、装卸站台及装置区为污染区,厂前区视为非污染区。下雨时,厂区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线重力流排入初期雨水池存储。在建项目对降雨 15 分钟以内的雨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厂区后期清洁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雨水管线排入初期雨水池的阀门常开,排入园区方向的阀门常闭。禁止污 (略) 政的雨水管网。

(4)清净雨水排水系统

厂区的清洁雨水经道路旁雨水口收集,通过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

(5)事故水排水系统

本项目依托在建项目的有效容积为 2500m3的事故水池。事故水经雨水管和生产污水管分别收集,经阀井切换排入事故水池,收集的事故水待事故后,经检测为受污染的事故水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各种电机、机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 7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及设备用房内,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的循环冷却塔,设备连接部位调整到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通过隔声屏障、减震等措施来治理。如对真空泵、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增加减振底座,加装隔声罩,风机出风消声器外对隔声罩进行通风散热,并在隔声罩的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

(3)将风机、制冷机组、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和机房内,对这些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是降低噪声的有效方法之一,

要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级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产生的蒸馏釜残、前馏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除生活垃圾外均为危险废物。

项目危废依托在建项目危废贮存库1座,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对出厂的危险物质进行规范管理,同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略) 生活垃圾处理厂1MW沼气发电项目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营口 (略)

辽宁特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热媒车间,新增发电项目生产设备,

热媒车间占地面积为 660.96m2 ,现有工程设置 1 台燃气锅炉为全厂生活生产提供

热源,现扩建1MW 沼气发电机1台,并设置保护装置,配套建设沼气管道、余热锅炉、蒸汽管道、热水管道等设施。同时预留2台 1MW 沼气发电机及配套设备安装位置,不改变原来热媒车间的用途。计划采用 10KV (略) 内 10KV

系统。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冷却废水、余热锅炉废水、反冲洗废水、纯水设备浓水。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内现有工程洗车,洗车后形成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 (略) 政管网进入泵站,由市政部门采用槽 (略) 南部第三污水处理厂,不经过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发电机燃烧废气采取 SCR 湿法烟气脱硝净化后再通过现有 20m 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扩建部分噪声源主要是风机、余热锅炉、发电机组、变压系统、润滑油泵水泵(低温循环泵)。源强约为 85-90dB(A)。

(1)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2)对水泵、风机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础上加垫减振材料,水泵、风机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

(3)现有锅炉房排气筒安装消声器,把吸声材料固定在排气筒的内壁上或按照一定方式在管道中排列,就构成了阻性消音器。当声波进入阻性消音器时,一部分声能在多孔材料的孔隙中摩擦而转化成热能耗散掉,使通过消音器的声波减弱。

(4)加强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较好的状态中运行,以较少设备产生的噪声。

(5)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优化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避免穿过密集的居民区。运输车辆进入城区后,减速行驶,禁鸣喇叭。取以上措施后,可使噪声降低 20-30 dB(A)以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运行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指定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直接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不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废蓄电池将电池先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电池厂家进行回收。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征 (略) 年产2000吨ZC176羧酸项目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营口征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营口征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 18000万元,新建3#车间,占地面积 1616.16m2,建筑面

积 4848.48m2 ,建设一条2000吨/年 ZC176羧酸生产线,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新建废气环保工程,废水固废依托现有工程。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罐区废气及危废贮存库废气等。

(1)*基联氨生产工序有组织废气

氨配置废气经三级水吸收系统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基联氨其他废气接入上述三级水吸收系统中的第二级水吸收塔内,最终经三级水吸收系统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2)ZC176羧酸生产工序有组织废气

裂解缩合废气经独立一级水+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30m 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干燥包装废气经独立一级水吸收处理后,汇总至末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其他废气(包含真空泵废气等)经二级深冷+一级水+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汇总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30m 高排气筒(P8)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酸性储罐采用水封,有机废气储罐采用氮封,并且各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收集至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相应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各废气污染因子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间为全封闭,危废储存容器为加盖密闭,逸散出的有机废气经风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碱吸收+生物滤池”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P6 排放。

无组织废气:

(1)车间无组织废气

建设单位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加强生产管理、确保设备的密闭性,同时本项目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与《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要求。

(1)罐区防治措施及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控制措施

1本项目有机溶剂罐区设有固定顶储罐,固定顶罐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呼吸阀的定压应符合设定要求,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孔)应密闭(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罐体排气汇总前设置有效阻火设施。两级活性炭处理效率约 88%,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2根据介质要求,部分罐体上设冷水喷淋装置,给罐体降温,防止因夏季罐体温度太高,增大物料的挥发量;

3修护与记录:对罐体经常检查、检修,保持气密性良好,防止泄漏。如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不符合上述规定,应记录并在90d内修复或排空储罐停止使用。如延迟修复或排空储罐,应将相关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4项目涉及 VOCs 物料均为液态,且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涉及 VOCs 物料原料暂存均位于罐区,采用槽车运至厂区罐区。本项目拟采用气压平衡来控制物料在进出物料罐时挥发出无组织废气。

(2)废水

(1)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管线收集后自流排入在建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产业基地东部污水处理厂。

(2)生产污水排水系统

生产污水由管线收集后自流排入在建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产业基地东部污水处理厂。

(3)初期雨水系统

厂区罐区、装卸站台及装置区为污染区,厂前区视为非污染区。下雨时,厂区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线重力流排入初期雨水池存储。在建项目对降雨 15 分钟以内的雨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厂区后期清洁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雨水管线排入初期雨水池的阀门常开,排入园区方向的阀门常闭。禁止污 (略) 政的雨水管网。

(4)清净雨水排水系统

厂区的清洁雨水经道路旁雨水口收集,通过厂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

(5)事故水排水系统

本项目依托在建项目的有效容积为 2500m3的事故水池。事故水经雨水管和生产污水管分别收集,经阀井切换排入事故水池,收集的事故水待事故后,经检测为受污染的事故水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各种电机、机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 7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及设备用房内,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的循环冷却塔,设备连接部位调整到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通过隔声屏障、减震等措施来治理。如对真空泵、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增加减振底座,加装隔声罩,风机出风消声器外对隔声罩进行通风散热,并在隔声罩的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

(3)将风机、制冷机组、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和机房内,对这些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是降低噪声的有效方法之一,

要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级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产生的蒸馏釜残、前馏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除生活垃圾外均为危险废物。

项目危废依托在建项目危废贮存库1座,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对出厂的危险物质进行规范管理,同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

(略) 生活垃圾处理厂1MW沼气发电项目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营口 (略)

辽宁特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热媒车间,新增发电项目生产设备,

热媒车间占地面积为 660.96m2 ,现有工程设置 1 台燃气锅炉为全厂生活生产提供

热源,现扩建1MW 沼气发电机1台,并设置保护装置,配套建设沼气管道、余热锅炉、蒸汽管道、热水管道等设施。同时预留2台 1MW 沼气发电机及配套设备安装位置,不改变原来热媒车间的用途。计划采用 10KV (略) 内 10KV

系统。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冷却废水、余热锅炉废水、反冲洗废水、纯水设备浓水。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内现有工程洗车,洗车后形成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 (略) 政管网进入泵站,由市政部门采用槽 (略) 南部第三污水处理厂,不经过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发电机燃烧废气采取 SCR 湿法烟气脱硝净化后再通过现有 20m 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扩建部分噪声源主要是风机、余热锅炉、发电机组、变压系统、润滑油泵水泵(低温循环泵)。源强约为 85-90dB(A)。

(1)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2)对水泵、风机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础上加垫减振材料,水泵、风机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

(3)现有锅炉房排气筒安装消声器,把吸声材料固定在排气筒的内壁上或按照一定方式在管道中排列,就构成了阻性消音器。当声波进入阻性消音器时,一部分声能在多孔材料的孔隙中摩擦而转化成热能耗散掉,使通过消音器的声波减弱。

(4)加强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较好的状态中运行,以较少设备产生的噪声。

(5)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优化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避免穿过密集的居民区。运输车辆进入城区后,减速行驶,禁鸣喇叭。取以上措施后,可使噪声降低 20-30 dB(A)以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运行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指定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直接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不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废蓄电池将电池先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电池厂家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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