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第八师136团河湾旺财养殖场项目 | 第八师136团 8 连 | (略) 小拐镇河湾旺财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疆新正环境 (略) | 项目用地总面积*.96m2,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26800m2,包括900平方米圈舍二十四栋、管理用房、员工宿舍、办公室、料塔、粪污处理设施、洗消设施等。另包含道路绿化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等。年存栏生猪15000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头。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 | 废气:养殖场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圈舍、堆粪场、氧化塘产生的臭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臭气主要成分为H2S、NH3,属无组织排放。对于恶臭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在采取将粪便及时清运、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强场区、场界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合理布局,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生物质燃料锅炉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养殖场产生的粪污采用“固液分离系统+氧化塘”工艺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液体作为液体肥还田,非灌溉期存储在氧化塘。符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推荐的“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 噪声:通过对各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标准的要求。因此,运营期期各类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生活垃圾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猪粪便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运至堆粪场处置,经固液分离后的固体粪便进入堆粪场进行发酵堆肥后外售作为有机肥还田;本项目锅炉炉渣及除尘灰集中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或清运至136团指定地点填埋处置;本项目病死猪尸体运送至142团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本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对于存在传染性的医疗固废,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医疗废物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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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第八师136团河湾旺财养殖场项目 | 第八师136团 8 连 | (略) 小拐镇河湾旺财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疆新正环境 (略) | 项目用地总面积*.96m2,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26800m2,包括900平方米圈舍二十四栋、管理用房、员工宿舍、办公室、料塔、粪污处理设施、洗消设施等。另包含道路绿化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等。年存栏生猪15000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头。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 | 废气:养殖场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圈舍、堆粪场、氧化塘产生的臭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臭气主要成分为H2S、NH3,属无组织排放。对于恶臭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在采取将粪便及时清运、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强场区、场界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合理布局,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生物质燃料锅炉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养殖场产生的粪污采用“固液分离系统+氧化塘”工艺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液体作为液体肥还田,非灌溉期存储在氧化塘。符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推荐的“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 噪声:通过对各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标准的要求。因此,运营期期各类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生活垃圾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猪粪便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运至堆粪场处置,经固液分离后的固体粪便进入堆粪场进行发酵堆肥后外售作为有机肥还田;本项目锅炉炉渣及除尘灰集中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或清运至136团指定地点填埋处置;本项目病死猪尸体运送至142团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本项目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对于存在传染性的医疗固废,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医疗废物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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