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望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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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望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推荐申报望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区级代表性

传承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项目保护单位: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拟开展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

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鲜明特色,有较大影响,在全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四)健康向上,与当代文明风尚相协调,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较高的水平。

二、项目推荐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区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内容。(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视频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

三、项目推荐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递交申报材料,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 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 (略)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备案,并予以公示。

四、传承人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艺,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三)传承谱系清晰、具有明确的师承关系。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户籍在本区或长期居住和工作在本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五、申报推荐重点

推荐申报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区级非遗项目中非遗传承人空缺和队*老化等问题,侧重考 虑以下方面:

(一)拟推荐申报望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同时推荐代表性传承人1人。

(二)区级非遗项目名录中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注重对技艺水平高、传承能力强的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

(三)第一至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中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虽然已经有代表性传承人,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1-2人,但要从严掌握。

六、传承人推荐程序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由本人自愿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根据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三)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

示、 复合审批等环节,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

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七、传承人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开展公益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照片、本人声明及授权书等内容(见附件3)。

(二)其他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的材料及技艺水平的图文资料等。

八、传承人技艺答辩

(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人进行技艺答辩,并通过做现场提问答辩来综合判断推荐。

(二)代表性技艺评比,传承人对掌握技艺进行展示或提供三件作品,由专家评审进行打分,专家依据评比情况,结合现场答辩进行推荐。被认定的传承人需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提交备案作品一件,由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局进行收藏和管理。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全面考察项目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严格把关,认真筛选,重点推荐那些技艺突出、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传承人。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加强管理,科学认定。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对非遗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和传承人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传承人申报工作,科学认定传承人。认真分析情况,化解矛盾,排除纠纷,确保传承人认定工作健康开展。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照片和录像视频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视频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时长 5分钟;

3、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电子版本(word格式)光盘2份。

4、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返还。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年 7月 14日,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和超过报送时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富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望花区人民政府335室

附件:

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视频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日



附件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

附件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doc



关于推荐申报望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区级代表性

传承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项目保护单位: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拟开展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

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鲜明特色,有较大影响,在全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四)健康向上,与当代文明风尚相协调,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较高的水平。

二、项目推荐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区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内容。(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视频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

三、项目推荐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递交申报材料,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 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 (略)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备案,并予以公示。

四、传承人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艺,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三)传承谱系清晰、具有明确的师承关系。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户籍在本区或长期居住和工作在本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五、申报推荐重点

推荐申报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区级非遗项目中非遗传承人空缺和队*老化等问题,侧重考 虑以下方面:

(一)拟推荐申报望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同时推荐代表性传承人1人。

(二)区级非遗项目名录中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注重对技艺水平高、传承能力强的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

(三)第一至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中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虽然已经有代表性传承人,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1-2人,但要从严掌握。

六、传承人推荐程序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由本人自愿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根据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三)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

示、 复合审批等环节,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

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七、传承人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开展公益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照片、本人声明及授权书等内容(见附件3)。

(二)其他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的材料及技艺水平的图文资料等。

八、传承人技艺答辩

(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人进行技艺答辩,并通过做现场提问答辩来综合判断推荐。

(二)代表性技艺评比,传承人对掌握技艺进行展示或提供三件作品,由专家评审进行打分,专家依据评比情况,结合现场答辩进行推荐。被认定的传承人需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提交备案作品一件,由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局进行收藏和管理。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全面考察项目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严格把关,认真筛选,重点推荐那些技艺突出、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传承人。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加强管理,科学认定。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对非遗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和传承人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传承人申报工作,科学认定传承人。认真分析情况,化解矛盾,排除纠纷,确保传承人认定工作健康开展。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照片和录像视频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视频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时长 5分钟;

3、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电子版本(word格式)光盘2份。

4、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返还。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年 7月 14日,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和超过报送时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富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望花区人民政府335室

附件:

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视频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望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日



附件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

附件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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