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选聘工作方案、招聘信息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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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选聘工作方案、招聘信息审核备案

    一、事项基本编码

    *

    二、事项简述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对高学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选聘方式。

    三、服务对象

    单位办事。

    四、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五、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对高学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选聘方式。

    六、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事业单位选聘方案请核函。

    (2)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3)《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岗位条件表》。

    七、网上经办流程与审核层级

    服务对象为单位时,可选择“互联网电脑端”服务渠道。

    1.注册:单位 (略) 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关联单位形成单位用户并绑定单位CA证书。

    2.登录:单位可选用CA证书方式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办事大厅。

    3.申请:单位网上录入并生成业务申请单,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单位电子签章后网上提交。

    4.受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和受理条件检查;通过的,系统实时受理业务,限时业务直接推送后台;未通过的,系统显示未受理原因。

    5.办理:后台柜员在线审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执行系统办理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复核;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6.复核:后台主管在线复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办理结果;执行系统复核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审批;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7.审批:主管领导在线进行批量业务查看和重点业务抽查;执行系统审批操作;通过的,业务结果生效;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8.反馈:办结后或业务未通过,系统均实时网上反馈办理结果,服务对象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业务结果单。

    本业务为高风险、限时业务,系统自动受理后,实行后台3级审核:办理、复核、审批。

    八、窗口经办流程与审核层级

    服务对象为单位时,可选择“大厅”服务渠道。

    1.注册:单位 (略) 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关联单位形成单位用户。

    2.登录:单位可选用账号密码方式(无CA证书的)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办事大厅。

    3.申请:单位网上录入并打印业务申请单(加盖单位实体印章),连同纸质附件材料,到大厅排队叫号,窗口提交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业务申请单、附件材料。

    4.受理:综合柜员刷卡确认单位申办人身份;审核业务申请单与附件材料;执行系统操作;通过的,生成业务受理回执;未通过的,录入未受理原因。

    5.确认:单位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预览结果并手写电子签名确认;根据业务不同,综合柜员分别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不予受理告知单/材料补正告知单;单位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进行服务好差评。

    6.传递:综合柜员扫描附件材料并进行申请材料的电子归档,将业务受理数据与申请材料扫描件在线传递后台办理。

    7.办理:后台柜员在线审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执行系统办理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复核;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8.复核:后台主管在线复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办理结果;执行系统复核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审批;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9.审批:主管领导在线进行批量业务查看和重点业务抽查;执行系统审批操作;通过的,业务结果生效;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10.反馈:办结后或业务未通过,系统均实时网上反馈办理结果,同步推送查询窗口或短信告知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可到查询窗口打印业务结果单;也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业务结果单。

    本业务为高风险、限时业务,前台业务受理后,实行后台3级审核:办理、复核、审批。

    九、反馈结果与送达

    反馈结果:受理回执/材料补正告知单/不予受理告知单/业务回单/制式文书/纸质或电子证书证照。

    结果送达方式: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十、办理时限

    本业务为限时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政策规则和经办要点

    1.核查申办人身份证件,确认人证相符。

    2.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种类与页数)。

    3.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业务单、附件材料的签章)。

    4.审核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业务单信息与附件材料是否相符)。

    5.系统检查功能: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与姓名比对。

    6.政策规则要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十三条。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4月25日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2号)第九条。

    十二、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全部申请材料、受理回执/材料补正告知单/不予受理告知单/业务回单/制式文书/纸质或电子证书证照。

    档案分类:按档案管理规定。

    保管期限:10年/30年/50年/100年/永久。

    十三、政策目录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2号)。

    一、事项基本编码

    *

    二、事项简述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对高学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选聘方式。

    三、服务对象

    单位办事。

    四、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五、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对高学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选聘方式。

    六、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事业单位选聘方案请核函。

    (2)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3)《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岗位条件表》。

    七、网上经办流程与审核层级

    服务对象为单位时,可选择“互联网电脑端”服务渠道。

    1.注册:单位 (略) 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关联单位形成单位用户并绑定单位CA证书。

    2.登录:单位可选用CA证书方式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办事大厅。

    3.申请:单位网上录入并生成业务申请单,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单位电子签章后网上提交。

    4.受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和受理条件检查;通过的,系统实时受理业务,限时业务直接推送后台;未通过的,系统显示未受理原因。

    5.办理:后台柜员在线审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执行系统办理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复核;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6.复核:后台主管在线复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办理结果;执行系统复核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审批;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7.审批:主管领导在线进行批量业务查看和重点业务抽查;执行系统审批操作;通过的,业务结果生效;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8.反馈:办结后或业务未通过,系统均实时网上反馈办理结果,服务对象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业务结果单。

    本业务为高风险、限时业务,系统自动受理后,实行后台3级审核:办理、复核、审批。

    八、窗口经办流程与审核层级

    服务对象为单位时,可选择“大厅”服务渠道。

    1.注册:单位 (略) 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关联单位形成单位用户。

    2.登录:单位可选用账号密码方式(无CA证书的)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办事大厅。

    3.申请:单位网上录入并打印业务申请单(加盖单位实体印章),连同纸质附件材料,到大厅排队叫号,窗口提交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业务申请单、附件材料。

    4.受理:综合柜员刷卡确认单位申办人身份;审核业务申请单与附件材料;执行系统操作;通过的,生成业务受理回执;未通过的,录入未受理原因。

    5.确认:单位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预览结果并手写电子签名确认;根据业务不同,综合柜员分别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不予受理告知单/材料补正告知单;单位申办人通过交互终端进行服务好差评。

    6.传递:综合柜员扫描附件材料并进行申请材料的电子归档,将业务受理数据与申请材料扫描件在线传递后台办理。

    7.办理:后台柜员在线审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执行系统办理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复核;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8.复核:后台主管在线复核申请信息、附件材料、办理结果;执行系统复核操作;通过的,转交业务审批;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9.审批:主管领导在线进行批量业务查看和重点业务抽查;执行系统审批操作;通过的,业务结果生效;未通过的,录入未通过原因并结束业务。

    10.反馈:办结后或业务未通过,系统均实时网上反馈办理结果,同步推送查询窗口或短信告知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可到查询窗口打印业务结果单;也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业务结果单。

    本业务为高风险、限时业务,前台业务受理后,实行后台3级审核:办理、复核、审批。

    九、反馈结果与送达

    反馈结果:受理回执/材料补正告知单/不予受理告知单/业务回单/制式文书/纸质或电子证书证照。

    结果送达方式: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十、办理时限

    本业务为限时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政策规则和经办要点

    1.核查申办人身份证件,确认人证相符。

    2.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种类与页数)。

    3.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业务单、附件材料的签章)。

    4.审核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业务单信息与附件材料是否相符)。

    5.系统检查功能: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与姓名比对。

    6.政策规则要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十三条。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4月25日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2号)第九条。

    十二、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全部申请材料、受理回执/材料补正告知单/不予受理告知单/业务回单/制式文书/纸质或电子证书证照。

    档案分类:按档案管理规定。

    保管期限:10年/30年/50年/100年/永久。

    十三、政策目录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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