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雅安市督察意见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雅安市督察意见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至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35-*;邮寄地址: (略) 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268号天全县人民政府。

附件: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例 (略) 督察意见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天全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于晴)


附件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例 (略) 督察意见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天全县部分砂石企业违法开采、破坏生态。顺河砂石场采取临时停产应付现场督察、掩盖问题,后续暗查发现,该砂石场在采砂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非法采砂,厂区涉嫌侵占河道,临时用地已到期且未实施复垦。

整改责任

单位

中共天全县委 天全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天全县砂石开采行为,有效解决砂石开采行业违法违规问题。

整改措施

1.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4月底前,完成移交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责任追究。

2.天全县。2021年4月底前,完成顺河砂石场案件侦查工作,并按程序依法办理,制定顺河砂石场厂区违章建筑拆除方案,完成河道原貌恢复,完成全县所有砂石企业占地复核、复测工作,分清地类;2021年5月底前,建立全面的工作台账,并按程序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顺河砂石场行政违法案件查处;2021年7月底前,完成耕地复垦;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违章建筑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关闭顺河砂石场,完成全县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

整改

主要工作及成效

1.县纪委监委:2021年3月,天全县纪委监委接到《市纪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天全县顺河砂石场无证采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中有关行业部门及小河镇党委政府监管不到位,导致顺河砂石场非法采砂长期存在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问责机制要求,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2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诫勉2人,政务警告3人,责令检查1人。

2.针对顺河砂场问题,天全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工作:一是2021年4月7日,天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略) 级生态环境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九项)整改工作方案》(天环保委办〔2021〕7号)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顺利完成。二是2020年11月24日,县水利局将顺河砂石场在采砂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非法采砂问题线索移交于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作为刑事案件侦查。2021年1月13日,县公安局将顺河砂石场一案立为“牛黄沟非法采矿案”侦查,已侦查终结。2021年9月12日,经补充侦查后,县公安局按程序依法将顺河砂石场全部涉案人员移送至 (略) 审查起诉后,被告人吴勇等4人被控犯非法采矿罪一案, (略) 已对此案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吴勇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三是2021年4月8日,县水利局责令企业主动消除违法状态,顺河砂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占用河道问题整改(长约800米,宽约50米),转运约7万方侵占河道的砂石料,恢复了河道原貌。2021年4月20日,县自规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全县顺河砂场依法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副书记担任总指挥,县级相关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成立6个工作组,县经科、水利、自规、小河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依法有序推动厂区违章建筑拆除。四是2021年7月26日,县自规局聘请的雅安 (略) 完成了对顺河砂石场临时用地2.928亩旱地的复垦工作。2021年12月,县经科局牵头完成了顺河砂石场厂区内机具设备、厂房、围墙的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出具关闭该砂石场的情况说明。

3.针对全县砂石资源专项整治采取:一是2021年3月15日,县自规局牵头聘请技术单位对全县所有办理了临时用地的砂石加工企业的用地期限、范围、面积、地类等进行了实测、复核。二是2021年5月,天全县初步形成了《天全县砂石资源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8月27日正式印发-天委办〔2021〕72号),对全县20家砂石企业开展清理整治,拟按照分类、分期、分批整治原则对临时用地手续已到期的10家企业开展拆除,通过全面下发临时用地到期恢复通知、暂停供电等方式督促。2021年7月,天全县对全县20家砂石企业建立了用地、水利、环保、税务、用电等方面的工作台账,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9家存在违法行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开展查处,罚款共计52.24691万元。三是2021年7月,针对全县20家砂石企业,完善《砂石企业相关整治情况台账》,其中,拟拆除企业增至13家,拟完善用地手续2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5家。截至2021年12月底,砂领办成员单位对7家具备合法用地手续的砂石企业依法开展日常监管,其余13家砂场均已完成厂房、机具设备拆除工作,全县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13家砂场中7家已完成清场及土地恢复,其余6家因涉及司法案件和产权纠纷等问题暂未完成土地恢复,待相关案件结束后将继续推动整改恢复工作。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至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35-*;邮寄地址: (略) 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268号天全县人民政府。

附件: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例 (略) 督察意见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天全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于晴)


附件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例 (略) 督察意见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天全县部分砂石企业违法开采、破坏生态。顺河砂石场采取临时停产应付现场督察、掩盖问题,后续暗查发现,该砂石场在采砂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非法采砂,厂区涉嫌侵占河道,临时用地已到期且未实施复垦。

整改责任

单位

中共天全县委 天全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天全县砂石开采行为,有效解决砂石开采行业违法违规问题。

整改措施

1.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4月底前,完成移交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责任追究。

2.天全县。2021年4月底前,完成顺河砂石场案件侦查工作,并按程序依法办理,制定顺河砂石场厂区违章建筑拆除方案,完成河道原貌恢复,完成全县所有砂石企业占地复核、复测工作,分清地类;2021年5月底前,建立全面的工作台账,并按程序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顺河砂石场行政违法案件查处;2021年7月底前,完成耕地复垦;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违章建筑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关闭顺河砂石场,完成全县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

整改

主要工作及成效

1.县纪委监委:2021年3月,天全县纪委监委接到《市纪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天全县顺河砂石场无证采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中有关行业部门及小河镇党委政府监管不到位,导致顺河砂石场非法采砂长期存在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问责机制要求,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2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诫勉2人,政务警告3人,责令检查1人。

2.针对顺河砂场问题,天全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工作:一是2021年4月7日,天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略) 级生态环境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九项)整改工作方案》(天环保委办〔2021〕7号)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顺利完成。二是2020年11月24日,县水利局将顺河砂石场在采砂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非法采砂问题线索移交于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作为刑事案件侦查。2021年1月13日,县公安局将顺河砂石场一案立为“牛黄沟非法采矿案”侦查,已侦查终结。2021年9月12日,经补充侦查后,县公安局按程序依法将顺河砂石场全部涉案人员移送至 (略) 审查起诉后,被告人吴勇等4人被控犯非法采矿罪一案, (略) 已对此案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吴勇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三是2021年4月8日,县水利局责令企业主动消除违法状态,顺河砂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占用河道问题整改(长约800米,宽约50米),转运约7万方侵占河道的砂石料,恢复了河道原貌。2021年4月20日,县自规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全县顺河砂场依法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副书记担任总指挥,县级相关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成立6个工作组,县经科、水利、自规、小河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依法有序推动厂区违章建筑拆除。四是2021年7月26日,县自规局聘请的雅安 (略) 完成了对顺河砂石场临时用地2.928亩旱地的复垦工作。2021年12月,县经科局牵头完成了顺河砂石场厂区内机具设备、厂房、围墙的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出具关闭该砂石场的情况说明。

3.针对全县砂石资源专项整治采取:一是2021年3月15日,县自规局牵头聘请技术单位对全县所有办理了临时用地的砂石加工企业的用地期限、范围、面积、地类等进行了实测、复核。二是2021年5月,天全县初步形成了《天全县砂石资源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8月27日正式印发-天委办〔2021〕72号),对全县20家砂石企业开展清理整治,拟按照分类、分期、分批整治原则对临时用地手续已到期的10家企业开展拆除,通过全面下发临时用地到期恢复通知、暂停供电等方式督促。2021年7月,天全县对全县20家砂石企业建立了用地、水利、环保、税务、用电等方面的工作台账,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9家存在违法行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开展查处,罚款共计52.24691万元。三是2021年7月,针对全县20家砂石企业,完善《砂石企业相关整治情况台账》,其中,拟拆除企业增至13家,拟完善用地手续2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5家。截至2021年12月底,砂领办成员单位对7家具备合法用地手续的砂石企业依法开展日常监管,其余13家砂场均已完成厂房、机具设备拆除工作,全县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13家砂场中7家已完成清场及土地恢复,其余6家因涉及司法案件和产权纠纷等问题暂未完成土地恢复,待相关案件结束后将继续推动整改恢复工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