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捷租赁住房项目拟调整公示
宏捷租赁住房项目拟调整公示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7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件一:宏捷租赁住房项目原批总平图
附件二:宏捷租赁住房项目拟调整总平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7日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7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件一:宏捷租赁住房项目原批总平图
附件二:宏捷租赁住房项目拟调整总平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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