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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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略) 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荷塘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湘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 (略) 荷塘区,建设内容包括:

(1)晏家湾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扩建新增一台63MVA主变,扩建新增(4000+6000)kVar无功补偿装置。变电站不新增用地。

(2)成螃(团螃)/螃月线T接晏家湾变电站110kV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成螃(团螃)/螃月110千伏双回共塔架空线0.16千米,改造杆塔3基;成螃(团螃)/螃月线入地改造,新敷设电缆0.75千米;晏家湾变110kV出线T接成螃(团螃)线新敷设电缆0.17千米,晏家湾变110kV出线T接螃月线新敷设电缆0.17千米。

项目总投资2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69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扩建不新增用地,线路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站内施工时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应集中临时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基础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变电站施工应在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及附近外地表植被;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防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3)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废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附近定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建筑施工场地严格执行“8个100%”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土地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达标排放、建筑垃圾规范管理达到100%。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经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间应当注意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对沿途居民的影响,应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对居民点影响,如绕行居民集中区,途径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前取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拆除的杆塔、金具、导线及绝缘子等物料于塔基周围植被稀疏处指定位置堆放,及时清理,避免过多压覆地表植被,不得随意压占多余土地,不得随意丢弃。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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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略) 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荷塘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湘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株洲荷塘区晏家湾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 (略) 荷塘区,建设内容包括:

(1)晏家湾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扩建新增一台63MVA主变,扩建新增(4000+6000)kVar无功补偿装置。变电站不新增用地。

(2)成螃(团螃)/螃月线T接晏家湾变电站110kV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成螃(团螃)/螃月110千伏双回共塔架空线0.16千米,改造杆塔3基;成螃(团螃)/螃月线入地改造,新敷设电缆0.75千米;晏家湾变110kV出线T接成螃(团螃)线新敷设电缆0.17千米,晏家湾变110kV出线T接螃月线新敷设电缆0.17千米。

项目总投资2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69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扩建不新增用地,线路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站内施工时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应集中临时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基础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变电站施工应在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及附近外地表植被;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防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3)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废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附近定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建筑施工场地严格执行“8个100%”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土地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达标排放、建筑垃圾规范管理达到100%。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经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间应当注意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对沿途居民的影响,应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对居民点影响,如绕行居民集中区,途径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前取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拆除的杆塔、金具、导线及绝缘子等物料于塔基周围植被稀疏处指定位置堆放,及时清理,避免过多压覆地表植被,不得随意压占多余土地,不得随意丢弃。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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