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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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万物 (略) 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安徽万物 (略) 新型包装材料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万物 (略)

三、环评单位:安徽 (略)

四、建设地点: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王截流路以西,周集路以南

五、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万物 (略) (以下简称“万物”) (略) 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内,成立于2020年10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为了适应塑料工业的发展以及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为环境保护、当地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略) 场发展需要,安徽万物 (略) 决定投资10000万元,建设新型包装材料项目。

项目主要新建2条再生料造粒生产线、2条拉丝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及降噪等环保设施,项目利用再生PP和PE塑料颗粒,采用“破碎、清洗、造粒、拉丝、收丝、圆织制袋、切缝、印刷”生产工艺,形成年产编织袋5000万条/年的生产能力。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项目,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6月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206-*-04-01-*)。

2、《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符合性

从项目要求、产业政策、处置方式、用地性质等方面与其对比分析,本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

3、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的相符性

从项目工业源废塑料污染控制要求、收集、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和处置污染控制要求、运行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与其对比分析,本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要求。

4、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相符性

通过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本项目满足企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经营规模、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二)规划符合性

根据《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7-2030)》,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总面积8.06平方公里,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伏与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场 (略)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施工区域100%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清扫、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防治措施后,可有效的减轻扬尘污染。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噪声;物料运输过程合理选择行车路线。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回收部分和不可回收部分分开,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清洗废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其中约80%回用生产,20%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后接管进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进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为拉丝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油雾颗粒、臭气浓度;印刷、覆膜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和油雾颗粒;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

1#生产车间拉丝过程产生的废气治理措施:将拉丝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拉丝废气后经一套“静电除油雾+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1)。

2#生产车间拉丝过程产生的废气治理措施:再生造粒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将拉丝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拉丝废气;将覆膜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覆膜废气。造粒废气、拉丝废气、覆膜废气收集后经废气管线统一收集至一套“静电除油雾+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2)。

2#生产车间印刷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印刷废气,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3)。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治理措施:格栅、沉淀池、污泥池、调节池、MBR等池顶加盖,将臭气封闭于池内,并通过风管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4)。

项目运行过程造粒、拉丝、覆膜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印刷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边界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拉丝机、圆织机、打包机、风机、循环水泵、污水处理站运行设备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针对不同设备,分别采用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拉丝机、圆织机、打包机、循环水泵等设于室内;位于地面上设备设减振措施;水泵等设备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方式;采取消声治理措施,如风机等;声源地下设置,如污水处理站运行设备。经治理后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含废边角料、废纸筒、废过滤网、污泥、生活垃圾、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抹布、静电除油雾装置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用的废边角料经再生造粒后回用,不 (略) ; (略) ;废过滤网外售有处理能力的企业。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外协使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贮存要求执行。

废油墨桶、废油墨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静电除油雾装置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分类暂存于垃圾收集点,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中分区防渗要求,对污水收集管线、隔油池、化粪池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破碎清洗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或简单防渗。

八、环境风险防范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所用及涉及到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是机油、水性油墨,风险事故主要为火灾事故,企业编制完善的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将事故影响减少到最低。

九、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以项目区域厂界起设置100m的环境保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防护距离内的无居民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企业应协调相关部门在防护距离内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烟(粉)尘:0.0855t/a、VOCs:0.3962t/a。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2022]3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2022]24号)》,颗粒物从霍邱县马店镇皖西陶业燃气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及2021年度清洁生产改造项目中替代解决,VOCs从安徽首矿 (略) 焦化产VOCs有机废气治理和焦炉废气循环工程中替代解决。

十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相关要求,自行开展监测活动,以掌握本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

十二、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万物 (略) 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区域规划、生态红线及“三线一单”要求。工程采用“破碎、清洗、造粒、拉丝、收丝、圆织制袋、切缝、印刷”工艺,生产工艺成熟;正常生产时,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污)水及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通过影响分析,工程建设对周边大气、水体、噪声及土壤等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可接受;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工程建设可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万物 (略) 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安徽万物 (略) 新型包装材料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万物 (略)

三、环评单位:安徽 (略)

四、建设地点: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王截流路以西,周集路以南

五、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万物 (略) (以下简称“万物”) (略) 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内,成立于2020年10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为了适应塑料工业的发展以及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为环境保护、当地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略) 场发展需要,安徽万物 (略) 决定投资10000万元,建设新型包装材料项目。

项目主要新建2条再生料造粒生产线、2条拉丝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及降噪等环保设施,项目利用再生PP和PE塑料颗粒,采用“破碎、清洗、造粒、拉丝、收丝、圆织制袋、切缝、印刷”生产工艺,形成年产编织袋5000万条/年的生产能力。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项目,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6月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206-*-04-01-*)。

2、《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符合性

从项目要求、产业政策、处置方式、用地性质等方面与其对比分析,本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

3、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的相符性

从项目工业源废塑料污染控制要求、收集、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和处置污染控制要求、运行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与其对比分析,本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要求。

4、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相符性

通过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本项目满足企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经营规模、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二)规划符合性

根据《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7-2030)》,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总面积8.06平方公里,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伏与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场 (略)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施工区域100%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清扫、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防治措施后,可有效的减轻扬尘污染。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噪声;物料运输过程合理选择行车路线。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回收部分和不可回收部分分开,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清洗废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其中约80%回用生产,20%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后接管进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进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为拉丝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油雾颗粒、臭气浓度;印刷、覆膜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和油雾颗粒;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

1#生产车间拉丝过程产生的废气治理措施:将拉丝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拉丝废气后经一套“静电除油雾+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1)。

2#生产车间拉丝过程产生的废气治理措施:再生造粒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将拉丝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拉丝废气;将覆膜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覆膜废气。造粒废气、拉丝废气、覆膜废气收集后经废气管线统一收集至一套“静电除油雾+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2)。

2#生产车间印刷机置于密闭区域内,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印刷废气,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3)。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治理措施:格栅、沉淀池、污泥池、调节池、MBR等池顶加盖,将臭气封闭于池内,并通过风管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4)。

项目运行过程造粒、拉丝、覆膜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印刷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边界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拉丝机、圆织机、打包机、风机、循环水泵、污水处理站运行设备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针对不同设备,分别采用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拉丝机、圆织机、打包机、循环水泵等设于室内;位于地面上设备设减振措施;水泵等设备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方式;采取消声治理措施,如风机等;声源地下设置,如污水处理站运行设备。经治理后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含废边角料、废纸筒、废过滤网、污泥、生活垃圾、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抹布、静电除油雾装置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用的废边角料经再生造粒后回用,不 (略) ; (略) ;废过滤网外售有处理能力的企业。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外协使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贮存要求执行。

废油墨桶、废油墨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静电除油雾装置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分类暂存于垃圾收集点,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中分区防渗要求,对污水收集管线、隔油池、化粪池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破碎清洗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或简单防渗。

八、环境风险防范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所用及涉及到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是机油、水性油墨,风险事故主要为火灾事故,企业编制完善的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将事故影响减少到最低。

九、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以项目区域厂界起设置100m的环境保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防护距离内的无居民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企业应协调相关部门在防护距离内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烟(粉)尘:0.0855t/a、VOCs:0.3962t/a。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2022]3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2022]24号)》,颗粒物从霍邱县马店镇皖西陶业燃气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及2021年度清洁生产改造项目中替代解决,VOCs从安徽首矿 (略) 焦化产VOCs有机废气治理和焦炉废气循环工程中替代解决。

十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相关要求,自行开展监测活动,以掌握本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

十二、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万物 (略) 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区域规划、生态红线及“三线一单”要求。工程采用“破碎、清洗、造粒、拉丝、收丝、圆织制袋、切缝、印刷”工艺,生产工艺成熟;正常生产时,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污)水及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通过影响分析,工程建设对周边大气、水体、噪声及土壤等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可接受;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工程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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