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7月7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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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7月7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7月7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 真:0534-*

通讯地址:东风路16 (略) 行政中心东临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德州 (略) 医药中间体N0701-108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 (略)

建设地点

庆云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环境保 (略)

项目概况

德州 (略) 医药中间体N0701-108技改项目,总投资 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80 万元。项目厂址位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东环路 1888号,使用现有 101、103 生产车间,对现有工程 1-(4-氯苯基)-3-吡唑醇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产品为 N0701-108 单体。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 333 吨 N0701-108单体,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

拟采用环保措施

1、废气

技改项目工程废气的产生环节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三效蒸发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间废气、贮罐废气、装置区静密封泄露废气等。101 车间酸性废气通过“1 号树脂吸脱附(新增)+1 号碱喷淋(依托现有)”处理,经 1 根 20m 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 排气筒各有机污染物*苯、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103 车间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2 号碱喷淋+蓄热式 RTO 燃烧”处理,103 车间酸性废气、1,2-二氯*烷储罐废气、盐酸储罐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2号树脂吸脱附(新增)+2 号碱喷淋+蓄热式 RTO 燃烧”处理,101、103 车间有机废气、三效蒸发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间废气、*苯、*醇、四氢呋喃贮罐呼吸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经“蓄热式 RTO 燃烧”设备处理,共同经 1 根 20米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 排气筒各有机污染物*苯、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要求,1,2-二氯*烷、四氢呋喃、S-环氧氯*烷、二噁英类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2 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有机化工企业

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 1要求;SO2、NOx、烟尘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叔*醇的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 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出限值要求。溴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参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干燥车间烘干、包装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新增)+水喷淋(依托现有)”处理后经 1 根 15 米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 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重点控 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叔*醇的排放浓度满足采取 HJ611-2011 附录 C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计算的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苯、1,2-二氯*烷、S-环氧氯* 烷、四氢呋喃、VOCs、HCl 等,以及车间未收集废气、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 臭气体、化验室废气。经大气估算软件进行预测,技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 *苯、VOCs 厂界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厂界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H2S、NH3厂界浓度符合《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 0.03mg/m3、氨 1.0mg/m3、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1,2-二氯*烷、S-环氧氯*烷、四氢呋喃满足《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 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出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标准的要求。

2、废水

技改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艺综合废水(主要包括分层工序废水、水洗工序废水、萃取工序废水、酸洗工序废水、蒸馏工序废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树脂吸脱附装置废水、真空系统排水等。

技改项目工艺综合废水首先经过三效蒸发脱盐预处理后产生的污冷凝水汇同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树脂吸脱附装置废水、真空系统排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以及庆云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协议要求。然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庆云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然后进入清水河,再进入跃进渠。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庆云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技改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排放量为 25.429m3 /d,排入外环境的总量 COD 为0.42t/a,NH3-N 为 0.042t/a。

3、噪声

本项目全厂总体工程主要噪声源是转料泵、离心机、循环水泵等。噪声的声压级一般在 60~90dB(A)左右,经过基础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噪声于厂界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要求。

4、固废

技改项目固废包括:废树脂、废冷凝液、废导热油、化验固废、污泥、废盐、废包装材料、废滤布、废滤渣、釜残、残液处理釜废液,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以上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5、公众参与

该项目已按程序开展公众参与。

序号

项目名称

(略) 马减竖河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河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德城、武城、夏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马减竖河综合治理工程共清淤河道 16.253km,清除阻碍行洪芦苇 80.70 万m2,新建河道生态护坡 4.840km,新建河道护底工程 0.025km;新建排水箱涵 4.750km,改建排水箱涵渠首、渠尾控制水闸;新建跨河生产桥 1 座,改建跨河生产桥 7 座,维修跨河生产桥 4 座;新建北站节制闸 1 座,改建王杲铺北节制闸 1 座,新建恩城北关沟闸 1 座,改建道口闸 1 座,维修甜北节制闸、董路口沟闸各 1 座;新建美丽河湖节点 2 处,新建亲水平台及下河台阶等亲水设施 17 处;改建平原县马减竖河管理所及平原县恩城镇水管站;维修德城区马减竖河管理所及硬化管理道路等。

拟采用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各项工程设施基本不产生废气影响。施工期所产生的扬尘将影响局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各类机械设备和车辆燃油废气也会对施工作业区附近和交通运输沿线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清淤疏浚过程会产生臭气影响。上述影响以上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在工程结束后影响将自行消除。 在落实好各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污废水产生环节主要包括开挖基坑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除基坑废水外,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来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临时生活区则设置移动式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统一处置。废水不会形成径流而进入水体,不会对施工区域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工程所在区域及下游河道水环境质量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疏浚河道调蓄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将得到提升。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设置的临时移动厕所、沉淀池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施工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由于该段河道疏浚深度均小于地下水埋深,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均不排放废弃物,不会形成新的污染源,不会污染地下水。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项目建成后管理所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因此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现场噪声和交通噪声。项目噪声可能对周边居民点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噪声影响均会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而降低 或消失。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并结合周边敏感点分布,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夜间施工、设置临时降噪声屏障、加强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其影响距离也将进一步缩小,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底泥清淤的弃土、建筑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弃土、建筑进行回填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机械维修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运行期管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6)生态环境

①土地利用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用的建设用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不大,短期改变其原有土地利用功能,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土地恢复其原有功能,对土地利用影响较小。

②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本项目周边植物都是当地常见种和广布种,工程施工不会造成某种植物灭绝,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不会破坏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的持续性。工程周边皆为村庄和集镇,人类活动较为频繁,区内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不大。项目仅减少小范围内动物数量,不影响大区域动物数量及分布,且随着植被恢复和新的生态系统建立,区域动物数量亦会得到一定恢复和发展,项目实施对动物的影响不大。

③水生生态的影响

本工程实施会对河道水生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底泥被挖走后将直接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行为、繁殖和分布,造成一部分水生生物死亡,造成短时间内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好氧浮游生物、鱼类、底栖动物会因环境的恶化而死亡,从而造成整个水生生态系统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影响 基本都是不利的,但同时也是可逆的,且影响时间较短,伴随着水质的好转,底质更适合多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在施工结束,河道水体恢复一段时间后,因施工造成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将会得到恢复。

工程总体对环境具有正效应,对总体生态结构的保护和改善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项目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相对处于较高水平,系统具有一定受干扰后恢复的能力,因此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状况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7)公众参与

该项目已按程序开展公众参与。

序号

项目名称

山东 (略) 铝溶胶中试实验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建设地点

齐河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项目概况

山东 (略) (略) (略) 齐河经济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4′46.570″,北纬36°49′8.724″,依托厂区现有产品铝粉资源,拟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铝溶胶中试实验基地项目。项目设置1条中试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单批次产能约0.32t,根据实验计划预计每月生产10批次,年生产120批次,约产试验目标产物铝溶胶38.4t/a。

拟采用环保措施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原料投料粉尘及反应工序废气。投料过程中产生极少量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估算分析,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本项目反应过程中需要进行加热,物料中的水会形成水蒸气与反应生产的一氧化氮一同排出。项目反应釜排气口密闭连接废气收集管路,收集的废气引入配套设置的“臭氧氧化+尿素三级吸收+碱液吸收”对一氧化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冲洗水收集后回用,不作为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设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一步进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晏黄沟。正常雨水在厂区汇集 (略) 政雨水管网。拟建项目与周围地表水不存在直接的水力联系,项目正常运行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地下水污染影响,拟建项目对生产装置区、化粪池、危废间、污水管线等部位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严格生产管理,避免因污水与地下水发生水力联系而污染地下水。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离心工序产生的残渣、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原料包装袋、新增生活垃圾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

其中离心工序产生的残渣、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原料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新增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来自真空泵、离心机、压缩机和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项目应重视噪声的污染控制,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着手,并综合考虑平面布置和绿化的降噪效果,控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噪声源强10~20dB(A)。

5、公众参与

该项目已按程序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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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7月7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 真:0534-*

通讯地址:东风路16 (略) 行政中心东临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德州 (略) 医药中间体N0701-108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 (略)

建设地点

庆云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环境保 (略)

项目概况

德州 (略) 医药中间体N0701-108技改项目,总投资 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80 万元。项目厂址位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东环路 1888号,使用现有 101、103 生产车间,对现有工程 1-(4-氯苯基)-3-吡唑醇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产品为 N0701-108 单体。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 333 吨 N0701-108单体,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

拟采用环保措施

1、废气

技改项目工程废气的产生环节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三效蒸发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间废气、贮罐废气、装置区静密封泄露废气等。101 车间酸性废气通过“1 号树脂吸脱附(新增)+1 号碱喷淋(依托现有)”处理,经 1 根 20m 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 排气筒各有机污染物*苯、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103 车间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2 号碱喷淋+蓄热式 RTO 燃烧”处理,103 车间酸性废气、1,2-二氯*烷储罐废气、盐酸储罐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2号树脂吸脱附(新增)+2 号碱喷淋+蓄热式 RTO 燃烧”处理,101、103 车间有机废气、三效蒸发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间废气、*苯、*醇、四氢呋喃贮罐呼吸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经“蓄热式 RTO 燃烧”设备处理,共同经 1 根 20米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 排气筒各有机污染物*苯、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要求,1,2-二氯*烷、四氢呋喃、S-环氧氯*烷、二噁英类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2 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有机化工企业

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 1要求;SO2、NOx、烟尘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叔*醇的排放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 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出限值要求。溴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参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干燥车间烘干、包装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新增)+水喷淋(依托现有)”处理后经 1 根 15 米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 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 1 重点控 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叔*醇的排放浓度满足采取 HJ611-2011 附录 C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计算的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Ⅱ时段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苯、1,2-二氯*烷、S-环氧氯* 烷、四氢呋喃、VOCs、HCl 等,以及车间未收集废气、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 臭气体、化验室废气。经大气估算软件进行预测,技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 *苯、VOCs 厂界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厂界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H2S、NH3厂界浓度符合《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 0.03mg/m3、氨 1.0mg/m3、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1,2-二氯*烷、S-环氧氯*烷、四氢呋喃满足《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 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出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标准的要求。

2、废水

技改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艺综合废水(主要包括分层工序废水、水洗工序废水、萃取工序废水、酸洗工序废水、蒸馏工序废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树脂吸脱附装置废水、真空系统排水等。

技改项目工艺综合废水首先经过三效蒸发脱盐预处理后产生的污冷凝水汇同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树脂吸脱附装置废水、真空系统排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以及庆云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协议要求。然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庆云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然后进入清水河,再进入跃进渠。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庆云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技改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排放量为 25.429m3 /d,排入外环境的总量 COD 为0.42t/a,NH3-N 为 0.042t/a。

3、噪声

本项目全厂总体工程主要噪声源是转料泵、离心机、循环水泵等。噪声的声压级一般在 60~90dB(A)左右,经过基础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噪声于厂界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要求。

4、固废

技改项目固废包括:废树脂、废冷凝液、废导热油、化验固废、污泥、废盐、废包装材料、废滤布、废滤渣、釜残、残液处理釜废液,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以上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5、公众参与

该项目已按程序开展公众参与。

序号

项目名称

(略) 马减竖河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河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德城、武城、夏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马减竖河综合治理工程共清淤河道 16.253km,清除阻碍行洪芦苇 80.70 万m2,新建河道生态护坡 4.840km,新建河道护底工程 0.025km;新建排水箱涵 4.750km,改建排水箱涵渠首、渠尾控制水闸;新建跨河生产桥 1 座,改建跨河生产桥 7 座,维修跨河生产桥 4 座;新建北站节制闸 1 座,改建王杲铺北节制闸 1 座,新建恩城北关沟闸 1 座,改建道口闸 1 座,维修甜北节制闸、董路口沟闸各 1 座;新建美丽河湖节点 2 处,新建亲水平台及下河台阶等亲水设施 17 处;改建平原县马减竖河管理所及平原县恩城镇水管站;维修德城区马减竖河管理所及硬化管理道路等。

拟采用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各项工程设施基本不产生废气影响。施工期所产生的扬尘将影响局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各类机械设备和车辆燃油废气也会对施工作业区附近和交通运输沿线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清淤疏浚过程会产生臭气影响。上述影响以上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在工程结束后影响将自行消除。 在落实好各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污废水产生环节主要包括开挖基坑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除基坑废水外,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来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临时生活区则设置移动式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统一处置。废水不会形成径流而进入水体,不会对施工区域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工程所在区域及下游河道水环境质量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疏浚河道调蓄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将得到提升。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设置的临时移动厕所、沉淀池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施工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由于该段河道疏浚深度均小于地下水埋深,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均不排放废弃物,不会形成新的污染源,不会污染地下水。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项目建成后管理所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因此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现场噪声和交通噪声。项目噪声可能对周边居民点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噪声影响均会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而降低 或消失。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并结合周边敏感点分布,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禁止夜间施工、设置临时降噪声屏障、加强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其影响距离也将进一步缩小,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底泥清淤的弃土、建筑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弃土、建筑进行回填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机械维修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运行期管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6)生态环境

①土地利用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用的建设用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不大,短期改变其原有土地利用功能,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土地恢复其原有功能,对土地利用影响较小。

②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本项目周边植物都是当地常见种和广布种,工程施工不会造成某种植物灭绝,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不会破坏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的持续性。工程周边皆为村庄和集镇,人类活动较为频繁,区内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不大。项目仅减少小范围内动物数量,不影响大区域动物数量及分布,且随着植被恢复和新的生态系统建立,区域动物数量亦会得到一定恢复和发展,项目实施对动物的影响不大。

③水生生态的影响

本工程实施会对河道水生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底泥被挖走后将直接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行为、繁殖和分布,造成一部分水生生物死亡,造成短时间内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好氧浮游生物、鱼类、底栖动物会因环境的恶化而死亡,从而造成整个水生生态系统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影响 基本都是不利的,但同时也是可逆的,且影响时间较短,伴随着水质的好转,底质更适合多种水生生物的生存,在施工结束,河道水体恢复一段时间后,因施工造成的水生生态系统的破坏将会得到恢复。

工程总体对环境具有正效应,对总体生态结构的保护和改善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项目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相对处于较高水平,系统具有一定受干扰后恢复的能力,因此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状况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7)公众参与

该项目已按程序开展公众参与。

序号

项目名称

山东 (略) 铝溶胶中试实验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建设地点

齐河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项目概况

山东 (略) (略) (略) 齐河经济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4′46.570″,北纬36°49′8.724″,依托厂区现有产品铝粉资源,拟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铝溶胶中试实验基地项目。项目设置1条中试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单批次产能约0.32t,根据实验计划预计每月生产10批次,年生产120批次,约产试验目标产物铝溶胶38.4t/a。

拟采用环保措施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原料投料粉尘及反应工序废气。投料过程中产生极少量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估算分析,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本项目反应过程中需要进行加热,物料中的水会形成水蒸气与反应生产的一氧化氮一同排出。项目反应釜排气口密闭连接废气收集管路,收集的废气引入配套设置的“臭氧氧化+尿素三级吸收+碱液吸收”对一氧化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冲洗水收集后回用,不作为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设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一步进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晏黄沟。正常雨水在厂区汇集 (略) 政雨水管网。拟建项目与周围地表水不存在直接的水力联系,项目正常运行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地下水污染影响,拟建项目对生产装置区、化粪池、危废间、污水管线等部位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严格生产管理,避免因污水与地下水发生水力联系而污染地下水。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离心工序产生的残渣、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原料包装袋、新增生活垃圾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

其中离心工序产生的残渣、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原料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新增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来自真空泵、离心机、压缩机和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项目应重视噪声的污染控制,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着手,并综合考虑平面布置和绿化的降噪效果,控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噪声源强10~20dB(A)。

5、公众参与

该项目已按程序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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