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废气监测事项监测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废气监测事项监测单位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遴选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废气监测事项监测单位的公告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工作部署,为做好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执法监测工作,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拟公开遴选1家监测单位,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废气监测事项委托开展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监测内容
按照《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 (略) 2023年排污单位执法监测方案》工作安排,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废气二噁英项目采样监测及分析样品工作,委托监测内容详见附件。
(二)质量保证
按照国家规定的废气监测及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监测分析方法原则上应选用国家和环境保护行业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三)最高限价
资金预算:监测费20000元以内(含税),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报名要求
监测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三)报价函(加盖公章且密封);
(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材料。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14日(共5天),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7:30。
报名地点: (略) 嘉积 (略) 生态环境局一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昌茹,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项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根据各单位报价材料,评选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监测单位。
附件:2023年下半年计划委托废气二噁英环境监测事项清单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遴选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废气监测事项监测单位的公告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工作部署,为做好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执法监测工作,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拟公开遴选1家监测单位,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废气监测事项委托开展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监测内容
按照《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 (略) 2023年排污单位执法监测方案》工作安排,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废气二噁英项目采样监测及分析样品工作,委托监测内容详见附件。
(二)质量保证
按照国家规定的废气监测及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监测分析方法原则上应选用国家和环境保护行业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三)最高限价
资金预算:监测费20000元以内(含税),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报名要求
监测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三)报价函(加盖公章且密封);
(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材料。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14日(共5天),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7:30。
报名地点: (略) 嘉积 (略) 生态环境局一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昌茹,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项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根据各单位报价材料,评选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监测单位。
附件:2023年下半年计划委托废气二噁英环境监测事项清单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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