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北方天普纤维素有限公司3.5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北方天普纤维素有限公司3.5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7日我局拟对北 (略) 3.5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北 (略) 3.5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 | 北 (略) | (略) (略) | 新建羟*基纤维素装置10000吨/年、气相法生产*基纤维素装置20000吨/年、液相法生产*基纤维素装置5000吨/年,最终形成3.5万吨/年纤维素醚产品生产规模。配套建设液体罐区、产品仓库、原料仓库、废水站、消防设施、综合楼、中央控制室、机修工房、综合仓库、固废暂存库、循环水站、空压站、冷冻站、液氮储存及汽化站、变配电站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羟*基纤维素生产装置蒸馏高盐废水经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处理后,收集冷凝水,部分用于膜分离及树脂吸附系统的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及其他冷凝水、固液分离母液等送至污水处理站废水综合处理单元。*基纤维素生产装置洗涤废水经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处理后,收集冷凝水,部分作为工艺用水回用,部分用于膜分离及树脂吸附系统的冲洗,冲洗废水与气相*基纤维素生产装置副产二*醚蒸馏废水、气相*基纤维素水洗废水、液相*基纤维素生产装置溶剂蒸馏废水送至污水处理站废水综合处理单元。其他废水包括地坪设备冲洗废水、质检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空压机冷凝水、盐酸储罐水封废水等,直接送至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全部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羟*基纤维素生产线粉碎棉粉料仓尾气、醚化棉粉料仓尾气、烘干助剂尾气、冷干机物料风送废气与粉碎产品料仓废气、混同包装废气送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采取“两级水洗+除沫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气相法*基纤维素生产线醚化釜真空置换气经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粉碎棉粉料仓尾气、醚化棉粉料仓尾气、烘干焚烧尾气、混同废气、包装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造粒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水洗处理后达标排放。液相法*基纤维素生产线醚化釜真空置换气、离心废气和不凝气经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粉碎棉粉料仓尾气、烘干粉碎尾气、混同废气、包装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中MVR蒸发冷凝不凝气、单效蒸发冷凝不凝气、干化蒸发气,以及储泥池、压滤机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结晶盐干燥机产生的干燥废气分别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溶剂采用固定顶罐贮罐,采用氮封并设置专用呼吸阀,叔*醇储罐、异*醇储罐、*酮储罐、*二醛储罐等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送至羟*基纤维素生产线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正庚烷储罐的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送至液相*基纤维素系列产品生产线“液氮深冷+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排放。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础,利用建筑墙体隔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委外综合利用。杂盐、废纳米膜、废超滤膜、废树脂、废脱硫剂、废沾染物口袋、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废手套抹布、废油漆桶、废试剂瓶、空压站废干燥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综合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压滤脱水后暂存,经鉴定后确定去向,如属于危废则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外运填埋或焚烧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副产品氯化钠、二*醚、硝酸钠须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后方可作为副产品外售,不合格品不得外售,纳入危废管理,外委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液相*基纤维素工房、气相*基纤维素工房、羟*基纤维素醚工房、盐水处理、副产盐库、储罐区、装卸区、化学品库、危废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治措施。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3000m3及初期雨水池2600m3,对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作收集和暂存,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 2022年11月17日, (略) 泸州 (略) 官网上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2日, (略) 泸州 (略) 官网上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在泸州日报两次登报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3年5月25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泸州 (略) 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7日我局拟对北 (略) 3.5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北 (略) 3.5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 | 北 (略) | (略) (略) | 新建羟*基纤维素装置10000吨/年、气相法生产*基纤维素装置20000吨/年、液相法生产*基纤维素装置5000吨/年,最终形成3.5万吨/年纤维素醚产品生产规模。配套建设液体罐区、产品仓库、原料仓库、废水站、消防设施、综合楼、中央控制室、机修工房、综合仓库、固废暂存库、循环水站、空压站、冷冻站、液氮储存及汽化站、变配电站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羟*基纤维素生产装置蒸馏高盐废水经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处理后,收集冷凝水,部分用于膜分离及树脂吸附系统的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及其他冷凝水、固液分离母液等送至污水处理站废水综合处理单元。*基纤维素生产装置洗涤废水经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处理后,收集冷凝水,部分作为工艺用水回用,部分用于膜分离及树脂吸附系统的冲洗,冲洗废水与气相*基纤维素生产装置副产二*醚蒸馏废水、气相*基纤维素水洗废水、液相*基纤维素生产装置溶剂蒸馏废水送至污水处理站废水综合处理单元。其他废水包括地坪设备冲洗废水、质检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空压机冷凝水、盐酸储罐水封废水等,直接送至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全部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羟*基纤维素生产线粉碎棉粉料仓尾气、醚化棉粉料仓尾气、烘干助剂尾气、冷干机物料风送废气与粉碎产品料仓废气、混同包装废气送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采取“两级水洗+除沫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气相法*基纤维素生产线醚化釜真空置换气经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粉碎棉粉料仓尾气、醚化棉粉料仓尾气、烘干焚烧尾气、混同废气、包装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造粒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水洗处理后达标排放。液相法*基纤维素生产线醚化釜真空置换气、离心废气和不凝气经液氮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粉碎棉粉料仓尾气、烘干粉碎尾气、混同废气、包装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中MVR蒸发冷凝不凝气、单效蒸发冷凝不凝气、干化蒸发气,以及储泥池、压滤机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氯化钠废水盐回收单元、硝酸钠废水盐回收单元结晶盐干燥机产生的干燥废气分别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溶剂采用固定顶罐贮罐,采用氮封并设置专用呼吸阀,叔*醇储罐、异*醇储罐、*酮储罐、*二醛储罐等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送至羟*基纤维素生产线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正庚烷储罐的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送至液相*基纤维素系列产品生产线“液氮深冷+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排放。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础,利用建筑墙体隔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委外综合利用。杂盐、废纳米膜、废超滤膜、废树脂、废脱硫剂、废沾染物口袋、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废手套抹布、废油漆桶、废试剂瓶、空压站废干燥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综合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压滤脱水后暂存,经鉴定后确定去向,如属于危废则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外运填埋或焚烧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副产品氯化钠、二*醚、硝酸钠须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后方可作为副产品外售,不合格品不得外售,纳入危废管理,外委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液相*基纤维素工房、气相*基纤维素工房、羟*基纤维素醚工房、盐水处理、副产盐库、储罐区、装卸区、化学品库、危废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治措施。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3000m3及初期雨水池2600m3,对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作收集和暂存,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 2022年11月17日, (略) 泸州 (略) 官网上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2日, (略) 泸州 (略) 官网上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在泸州日报两次登报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3年5月25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泸州 (略) 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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