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道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延吉道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建设项目 | (略) 人民路465号 | (略) | (略) 清山 (略) | 医 (略) 人民路465号。占地面积1498.44㎡。总投资 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设有检验科、中医科、中医理疗科、内科、污水处理站等;于3、4层共设置50张床位,日最大接待病患35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收集后经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2)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经由附墙烟道排放于高空中。满足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 2、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浓度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由市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对设备进行隔音、减震处理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站污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封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厨余垃圾及废油脂暂存于垃圾桶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设置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加强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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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建设项目 | (略) 人民路465号 | (略) | (略) 清山 (略) | 医 (略) 人民路465号。占地面积1498.44㎡。总投资 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设有检验科、中医科、中医理疗科、内科、污水处理站等;于3、4层共设置50张床位,日最大接待病患35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收集后经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2)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经由附墙烟道排放于高空中。满足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 2、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浓度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由市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对设备进行隔音、减震处理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站污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封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厨余垃圾及废油脂暂存于垃圾桶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设置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加强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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