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三十四整改结果公示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三十四整改结果公示
一、反馈问题
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下决心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进一步强化降碳的刚性举措,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低碳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控煤减煤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比率。大力发展水*联运,提高水运货运量比例。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环境保护融入发展改革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将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结构明显优化,水*联运大力发展,水运货运量比例提升。
三、整改情况
1.多式联运。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加快推,推动铁水联运一期持续常态化运营、铁水联运二期项目投入运营,加快铁水联运系统规划,积极开辟多式联运线路。
2.强化铁路运力调配和运输组织。做好每年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运力调配保障,为旅客出行和货物流通提供优质高效运输服务。
3.公路治超。 (略) 治超领导小组和治超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强化路面执法、推动科技治超、落实“一超四罚”,有力遏制了超载超限现象。
水运货物周转量占比由2019年45.71%提升至2022年71.37%,提升25.66个百分点。
四、验收情况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相关单位已组织验收,验收认为已完成整改,符合要求,验收合格(详见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
一、反馈问题
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下决心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进一步强化降碳的刚性举措,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低碳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控煤减煤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比率。大力发展水*联运,提高水运货运量比例。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环境保护融入发展改革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将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制造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结构明显优化,水*联运大力发展,水运货运量比例提升。
三、整改情况
1.多式联运。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加快推,推动铁水联运一期持续常态化运营、铁水联运二期项目投入运营,加快铁水联运系统规划,积极开辟多式联运线路。
2.强化铁路运力调配和运输组织。做好每年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运力调配保障,为旅客出行和货物流通提供优质高效运输服务。
3.公路治超。 (略) 治超领导小组和治超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强化路面执法、推动科技治超、落实“一超四罚”,有力遏制了超载超限现象。
水运货物周转量占比由2019年45.71%提升至2022年71.37%,提升25.66个百分点。
四、验收情况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相关单位已组织验收,验收认为已完成整改,符合要求,验收合格(详见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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