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金刚石母线生产研发项目拟批准公示
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金刚石母线生产研发项目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福路东侧、鹏程大道北侧双福路108号二号厂房一层;
建设单位: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中地 (略) ;
项目概况:强芯科技拟租赁南通高新区双福路108号二号厂房一层(南通 (略) 闲置厂房)用于建设金刚石母线生产研发项目,项目新增研发性生产、检测、公辅、办公设备共41台(套)。。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97%。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720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正场三级横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前处理和热处理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由槽体加盖负压收集,经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拉丝废气(颗粒物)由设备自带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少量磷酸废气及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磷酸雾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五氧化二磷小时平均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皂粉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膜及废树脂由厂家回收;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拉丝工序。危险废物: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含废包装桶)、废滤芯、各类废槽液(酸洗废液、镀铜废液、镀锌废液、皂浸废液、涂硼废液等)、各类漂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南通高新区投资管理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福路东侧、鹏程大道北侧双福路108号二号厂房一层;
建设单位: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中地 (略) ;
项目概况:强芯科技拟租赁南通高新区双福路108号二号厂房一层(南通 (略) 闲置厂房)用于建设金刚石母线生产研发项目,项目新增研发性生产、检测、公辅、办公设备共41台(套)。。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97%。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720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正场三级横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前处理和热处理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由槽体加盖负压收集,经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拉丝废气(颗粒物)由设备自带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少量磷酸废气及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磷酸雾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五氧化二磷小时平均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皂粉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膜及废树脂由厂家回收;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拉丝工序。危险废物: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含废包装桶)、废滤芯、各类废槽液(酸洗废液、镀铜废液、镀锌废液、皂浸废液、涂硼废液等)、各类漂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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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南通高新区投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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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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