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玉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饶市玉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引号 | */2023-42925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玉山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11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略) 玉山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玉环罚决〔2023〕6号
玉 (略) :
地址: (略) 玉山县冰溪镇王村坂村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83PYHX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卫
2023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 (略) 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移交的线索问题后,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将弋阳县 (略) 委托你公司处置的700吨污泥进行露天堆放,且堆放场所没有“三防措施”。存在擅自堆放的一般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为证。
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我局于2023 (略) 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玉环罚告〔2023〕8号),你公司于5月30日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以处置所需费用1-3倍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和《 (略)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定“涉及处置量a≧500吨的,处以处置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弋阳县 (略) 委托你公司处置费用为45元/吨,处置量700吨,处置费用31500元,3倍罚款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以及我局集体讨论结论意见, (略) 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我局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账号将罚 (略) 财政局国家金库,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玉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索引号 | */2023-42925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玉山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11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略) 玉山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玉环罚决〔2023〕6号
玉 (略) :
地址: (略) 玉山县冰溪镇王村坂村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83PYHX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卫
2023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 (略) 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移交的线索问题后,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将弋阳县 (略) 委托你公司处置的700吨污泥进行露天堆放,且堆放场所没有“三防措施”。存在擅自堆放的一般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为证。
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我局于2023 (略) 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玉环罚告〔2023〕8号),你公司于5月30日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以处置所需费用1-3倍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和《 (略)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定“涉及处置量a≧500吨的,处以处置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弋阳县 (略) 委托你公司处置费用为45元/吨,处置量700吨,处置费用31500元,3倍罚款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以及我局集体讨论结论意见, (略) 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我局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账号将罚 (略) 财政局国家金库,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玉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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