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略) 年产塑料托盘3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0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2 | 福建安 (略) 年产湿巾300万包、棉柔巾100万包、纸巾200万包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1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3 | (略) 展 (略) 年加工PP膜35万码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2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4 |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300吨项目(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 | 泉晋环评〔2023〕表33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5 | (略) (略) 年增产1.2亿码化纤坯布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4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6 | 泉州晋江东石(新)110KV输变电工程 | 泉晋环评〔2023〕表35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略) 年产塑料托盘3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0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2 | 福建安 (略) 年产湿巾300万包、棉柔巾100万包、纸巾200万包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1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3 | (略) 展 (略) 年加工PP膜35万码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2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4 |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300吨项目(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 | 泉晋环评〔2023〕表33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5 | (略) (略) 年增产1.2亿码化纤坯布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4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6 | 泉州晋江东石(新)110KV输变电工程 | 泉晋环评〔2023〕表35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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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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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略) 年产塑料托盘3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0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2 | 福建安 (略) 年产湿巾300万包、棉柔巾100万包、纸巾200万包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1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3 | (略) 展 (略) 年加工PP膜35万码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2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4 |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300吨项目(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 | 泉晋环评〔2023〕表33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5 | (略) (略) 年增产1.2亿码化纤坯布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4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6 | 泉州晋江东石(新)110KV输变电工程 | 泉晋环评〔2023〕表35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8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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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7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略) (略) 年产塑料托盘300吨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0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2 | 福建安 (略) 年产湿巾300万包、棉柔巾100万包、纸巾200万包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1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3 | (略) 展 (略) 年加工PP膜35万码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2号 | 2023年7月6日 | 见附件1 |
4 | (略) 年产塑料包装袋300吨项目(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 | 泉晋环评〔2023〕表33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5 | (略) (略) 年增产1.2亿码化纤坯布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34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6 | 泉州晋江东石(新)110KV输变电工程 | 泉晋环评〔2023〕表35号 | 2023年7月7日 | 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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