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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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3〕398号

唐县人民政府:

  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1461公顷(其中:耕地1.0738公顷、非耕农用地1.0723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用地批准后各项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7月4日

  冀政转征函〔2023〕398号

唐县人民政府:

  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1461公顷(其中:耕地1.0738公顷、非耕农用地1.0723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唐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用地批准后各项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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