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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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项目

郁南县桂圩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概算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 (略) 编制的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5-*-22-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郁南县桂圩镇桂圩村委龙岗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工程主要为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游客接驳接待装修筑面积32平方米、步行绿道装修占地面积1096平方米、新建公共厕所建筑65.25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建筑面积540平方米、拓展场地平整装修占地面积3750平方米、翻新篮球场、民宿改造,亲水平台改造同时对原有设施进行翻新、修缮,对沿线清杂修补及绿化提升等。  四、经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610.0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62.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94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2月动工,2023年4月竣工。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坚持用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九、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时间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郁南县桂圩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概算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 (略) 编制的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5-*-22-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郁南县桂圩镇桂圩村委龙岗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工程主要为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游客接驳接待装修筑面积32平方米、步行绿道装修占地面积1096平方米、新建公共厕所建筑65.25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建筑面积540平方米、拓展场地平整装修占地面积3750平方米、翻新篮球场、民宿改造,亲水平台改造同时对原有设施进行翻新、修缮,对沿线清杂修补及绿化提升等。  四、经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610.0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62.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94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2月动工,2023年4月竣工。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坚持用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九、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时间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郁南县红溪谷红色文化旅游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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