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学位扩建项目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学位扩建项目
(略) 坡头区坡头镇中心小学:
《关于要求审批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学位扩建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审批前公示无意见,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3-*-05-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坡头区坡头镇交通路26号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原址及博立公路西坡头第二中学附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154.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4平方米,其中:坡头镇交通路26号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原址旧园区用地面积5154.46平方米,新建1栋4层教学楼3350.4平方米,办学规模9个班共270个幼儿园学位;博立公路西坡头第二中学附近新建博立园区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新建1栋4层教学楼3250平方米,办学规模9个班共270个幼儿园学位;同时配建两个园区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消防水池、室外给排水、场地硬底化、道路、绿化、供电、围墙、校门等室外配套工程及玩教具及保教设备、监控、智能化设备等。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26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002.44万元,其中:工程费5492.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1.93万元、预备费333.4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落实。
八、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规定,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等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等,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请据此文开展下一步工作,及时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在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并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坡头区坡头镇中心小学:
《关于要求审批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学位扩建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审批前公示无意见,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3-*-05-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坡头区坡头镇交通路26号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原址及博立公路西坡头第二中学附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154.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4平方米,其中:坡头镇交通路26号坡头镇中心幼儿园原址旧园区用地面积5154.46平方米,新建1栋4层教学楼3350.4平方米,办学规模9个班共270个幼儿园学位;博立公路西坡头第二中学附近新建博立园区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新建1栋4层教学楼3250平方米,办学规模9个班共270个幼儿园学位;同时配建两个园区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消防水池、室外给排水、场地硬底化、道路、绿化、供电、围墙、校门等室外配套工程及玩教具及保教设备、监控、智能化设备等。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26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002.44万元,其中:工程费5492.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1.93万元、预备费333.4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落实。
八、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规定,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等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等,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请据此文开展下一步工作,及时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在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并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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