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元冠惠精密配件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元冠惠精密配件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元 (略) 生产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元 (略) 生产项目(重大变更)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略) 元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元 (略)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虹晖五路十二号3#厂房四至五层(原址)建设“ (略) 元 (略) 生产项目(重大变更)”。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调整,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设置喷漆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等。本项目相较原环评拟增产化妆品配套瓶身及其配件2800万个,增产后公司的整体产能为年产化妆品配套瓶身及其配件4000万个。 |
环评机构 | 广东钜诚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喷淋废水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红旗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6月20日6月2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略) 元 (略) 生产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元 (略) 生产项目(重大变更)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略) 元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元 (略)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虹晖五路十二号3#厂房四至五层(原址)建设“ (略) 元 (略) 生产项目(重大变更)”。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调整,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设置喷漆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等。本项目相较原环评拟增产化妆品配套瓶身及其配件2800万个,增产后公司的整体产能为年产化妆品配套瓶身及其配件4000万个。 |
环评机构 | 广东钜诚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喷淋废水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红旗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6月20日6月2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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