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蜂道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产120吨人参金花茶植物饮料及年产10吨蜂王浆肽冻干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吉林蜂道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产120吨人参金花茶植物饮料及年产10吨蜂王浆肽冻干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0日我局拟对吉林蜂 (略) 年产120吨人参金花茶植物饮料及年产10吨蜂王浆肽冻干粉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蜂 (略) 年产120吨人参金花茶植物饮料及年产10吨蜂王浆肽冻干粉扩建项目 | (略) 高新开发区中山街55号吉林蜂 (略) 院内 | 吉林蜂 (略) | (略) 博世环境 (略) | 该项 (略) (略) 高新开发区中山街55号吉林蜂 (略) 院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部分设备,新建两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线为金花茶植物饮料生产线,年产量120吨;另一条生产线为蜂王浆肽冻干粉生产线,年产量10吨。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8%。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须落实密闭生产,其粉碎工艺产生的粉尘,须经粉碎机自带的密闭集尘装置收集,未收集的粉尘须经由室内集气管道送至脉冲滤筒式除尘净化机,过滤净化后回送至空调系统再次过滤后作为新风循环至车间;产品包装、检验、消毒、危废间内等环节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清洗设备废水、清洗地面墙面废水、冻干废水、电热蒸汽发生器废水及纯化水制备废水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其排放标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执行,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在厂区内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设备底部设减振垫,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3类标准要求;确保厂界东侧外的敏感目标(绿洲公园二期西侧)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内生产区地面硬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硬化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熬制人参、金花茶汁时产生的渣子、粉碎机、除尘净化器回收粉尘回用于企业绿化;废包装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纯化水制备时用于过滤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及废陶瓷膜等废滤料,更换时由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废*醇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须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为0.01751t/a,VOCS为0.20504t/a,COD为0.0935t/a,氨氮为0.00775t/a。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8、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制定全厂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HJ 1085-2020)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0日我局拟对吉林蜂 (略) 年产120吨人参金花茶植物饮料及年产10吨蜂王浆肽冻干粉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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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蜂 (略) 年产120吨人参金花茶植物饮料及年产10吨蜂王浆肽冻干粉扩建项目 | (略) 高新开发区中山街55号吉林蜂 (略) 院内 | 吉林蜂 (略) | (略) 博世环境 (略) | 该项 (略) (略) 高新开发区中山街55号吉林蜂 (略) 院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部分设备,新建两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线为金花茶植物饮料生产线,年产量120吨;另一条生产线为蜂王浆肽冻干粉生产线,年产量10吨。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8%。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须落实密闭生产,其粉碎工艺产生的粉尘,须经粉碎机自带的密闭集尘装置收集,未收集的粉尘须经由室内集气管道送至脉冲滤筒式除尘净化机,过滤净化后回送至空调系统再次过滤后作为新风循环至车间;产品包装、检验、消毒、危废间内等环节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清洗设备废水、清洗地面墙面废水、冻干废水、电热蒸汽发生器废水及纯化水制备废水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其排放标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执行,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在厂区内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设备底部设减振垫,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3类标准要求;确保厂界东侧外的敏感目标(绿洲公园二期西侧)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内生产区地面硬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硬化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熬制人参、金花茶汁时产生的渣子、粉碎机、除尘净化器回收粉尘回用于企业绿化;废包装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纯化水制备时用于过滤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及废陶瓷膜等废滤料,更换时由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废*醇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须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为0.01751t/a,VOCS为0.20504t/a,COD为0.0935t/a,氨氮为0.00775t/a。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8、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制定全厂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HJ 1085-2020)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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