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工程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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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工程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枣庄 (略) 是2 (略) 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学院已开设铁路客运服务、航空服务、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0个技工专业,共有全日制在校生4400余人,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每年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服务12000余人次, (略) 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 (略) 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关于转发<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枣庄 (略)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枣庄 (略) 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 (略) 网站(http://**)、枣庄 (略) 网站(http://**)、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7:00

2.查询时间:2023年7月19日14:00-7月22日10:00

报名网站:枣庄 (略) 网站(http://**)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 (略) 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已经辞职的,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离职证明。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 (略) 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3年7月19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

物联网专业教师、智能制造专业教师、电气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和数控加工实训指导教师采取技能测试方式,专职辅导员A和专职辅导员B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为试讲的方式。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枣庄 (略)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聘用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录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枣庄 (略) 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 (略) 负责解释。

地址: (略) 学院路888号

邮箱:*@*63.com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电话:0632-*

附件1:枣庄 (略) 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枣庄 (略) 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7:枣庄 (略) 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23年7月10日

枣庄 (略) 是2 (略) 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学院已开设铁路客运服务、航空服务、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0个技工专业,共有全日制在校生4400余人,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每年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服务12000余人次, (略) 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 (略) 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关于转发<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枣庄 (略)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枣庄 (略) 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 (略) 网站(http://**)、枣庄 (略) 网站(http://**)、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7:00

2.查询时间:2023年7月19日14:00-7月22日10:00

报名网站:枣庄 (略) 网站(http://**)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 (略) 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已经辞职的,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离职证明。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 (略) 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3年7月19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

物联网专业教师、智能制造专业教师、电气工程实训指导教师和数控加工实训指导教师采取技能测试方式,专职辅导员A和专职辅导员B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为试讲的方式。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枣庄 (略)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聘用备案程序,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学校教师队*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录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枣庄 (略) 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学校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 (略) 负责解释。

地址: (略) 学院路888号

邮箱:*@*63.com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电话:0632-*

附件1:枣庄 (略) 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枣庄 (略) 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7:枣庄 (略) 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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