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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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 (略) 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红台养护工区沥青拌合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年7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红台养护工区沥青拌合站技改项目

临夏县红台乡卜家台村

(略) 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石山公路段

甘肃宜尚 (略)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红台乡卜家台村,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103°01′27.501″、N:35°33′35.015″。本次技术改造为环保设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沥青拌合废气、成品仓出料废气、骨料加热产生的粉尘和燃油烟气的环保设施改造及原料堆棚设置全封闭结构并添加喷淋设施、骨料皮带输送机上方设置防尘罩、设置洗车台、修护场地硬化等。项目总投资为1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项目建成后年生产50000t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为环保设施的安装,因加强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使车辆常处于正常的行车状态,减少车辆低速、怠速运行频率,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项目运营期原料堆棚采用全封闭结构并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冷料上料粉尘采取全封闭+洒水抑尘、防尘罩措施,筒仓仓顶粉尘由顶部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燃烧干燥及筛选过程废气通过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及沥青搅拌废气采取管道引入+集气罩+电焦油铺集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引风机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沥青烟的和苯并[a]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柴油储罐装呼吸废气采用双管式物料输送法,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厂区地面硬化、运输道路硬化等措施。定期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进行检修、维护降低故障率,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盥洗废水泼洒施工场区抑尘,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项目运营期按环评要求各设置一座隔油池(1.0m3)和沉淀池(1.5m3),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另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210m3),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定期对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在施工厂界外围设置隔声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运营期使用高效低噪设备,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建筑废弃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石料收集后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粉尘交矿粉供应商回收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由由锅炉厂家定期更换拉运处理;废油渣、废焦油、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与含废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严禁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防渗技术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层设置2mm厚的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地面采用整体砼基础重点防渗措施,周围设置围堰,严防危险物质渗漏,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并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署处置协议,定期回收处理。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关于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 (略) 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红台养护工区沥青拌合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年7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红台养护工区沥青拌合站技改项目

临夏县红台乡卜家台村

(略) 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石山公路段

甘肃宜尚 (略)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红台乡卜家台村,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103°01′27.501″、N:35°33′35.015″。本次技术改造为环保设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沥青拌合废气、成品仓出料废气、骨料加热产生的粉尘和燃油烟气的环保设施改造及原料堆棚设置全封闭结构并添加喷淋设施、骨料皮带输送机上方设置防尘罩、设置洗车台、修护场地硬化等。项目总投资为1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项目建成后年生产50000t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为环保设施的安装,因加强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使车辆常处于正常的行车状态,减少车辆低速、怠速运行频率,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项目运营期原料堆棚采用全封闭结构并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冷料上料粉尘采取全封闭+洒水抑尘、防尘罩措施,筒仓仓顶粉尘由顶部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燃烧干燥及筛选过程废气通过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及沥青搅拌废气采取管道引入+集气罩+电焦油铺集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引风机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沥青烟的和苯并[a]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柴油储罐装呼吸废气采用双管式物料输送法,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厂区地面硬化、运输道路硬化等措施。定期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进行检修、维护降低故障率,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盥洗废水泼洒施工场区抑尘,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项目运营期按环评要求各设置一座隔油池(1.0m3)和沉淀池(1.5m3),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另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210m3),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定期对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在施工厂界外围设置隔声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运营期使用高效低噪设备,合理设置各产噪设备位置,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建筑废弃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石料收集后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粉尘交矿粉供应商回收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由由锅炉厂家定期更换拉运处理;废油渣、废焦油、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与含废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严禁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防渗技术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层设置2mm厚的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地面采用整体砼基础重点防渗措施,周围设置围堰,严防危险物质渗漏,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并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署处置协议,定期回收处理。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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