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7月1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印制线路板生产项目 | (略) 涟水县兴盛路北、盐河路东、 (略) 道南、港口路西 | 淮安 (略) | 项目建成后新增硬性线路板36万平生产能力。 | 南京源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综合废水、有机废水、络合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综合废水包括喷淋塔排水、冷水机排水等,通过综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有机废水通过有机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络合废水通过络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产业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祁六沟,最终汇入公兴河。本项目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近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远期执行根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批复执行相关标准要求;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最终排放至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碱性废气、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其中,酸性废气采用“顶吸+侧吸”的方式收集,通过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碱性废气采用“顶吸+侧吸”的方式收集,通过二级酸喷淋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采用密闭收集的方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收集或者车间抽风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应标准,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标准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要求;无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碱雾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 2、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钻孔、切割、裁板、磨边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有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刷磨废铜渣、废膜渣、废油墨、废胶、废灯管、废活性炭、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废滤芯、废包装桶、镀锡废液、显影废渣、镀铜废液、碱性蚀刻液、酸性蚀刻液、抗氧化废液 、不合格品、沾染性废物、废机油、废过滤介质、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刷磨废铜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废油墨、废胶、废灯管、废活性炭、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废滤芯、废包装桶、镀锡废液、显影废渣、镀铜废液、碱性蚀刻液、酸性蚀刻液、抗氧化废液 、不合格品、沾染性废物、废机油、废过滤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所有固废零排放。 |
2 | 印制线路板生产及SMT贴片加工项目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高精密多层线路板40万平方米,年产SMT贴片15亿片。 | 南京源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水处理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工业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后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尾水排入盐河,工业废水包括综合废水、有机废水、络合废水、含镍废水和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和含氰废水分别通过“二级加药沉淀+树脂吸附”工艺和“碱性氯化法破氰”工艺处理后与综合废水混合,通过综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水采用有机废水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有机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络合废水采用络合废水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络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隔油池初步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祁六沟。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其中含镍、含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综合废水与其他综合废水共同经综合废水管道,络合废水经络合废水管道,有机废水经有机废水管道引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处理后的尾水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最终排放至盐河;纯水制备浓水和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喷淋塔补水、地面冲洗水等,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 2、本项目废气主要有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氢氰酸)、碱性废气(碱雾、*醛)、颗粒物、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等。其中,硫酸雾、氯化氢等酸性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通过“次氯酸钠+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碱雾、*醛通过二级酸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NMHC和臭气浓度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本项目产生颗粒物、*醛、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应标准,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标准排放,无组织排放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碱雾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裁切机、冲床、冲孔机、丝印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四周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干膜、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树脂、废油墨、不合格品、含锡废物、废元器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沉铜废液、镀铜废液、蚀刻废液、抗氧化废液、镀镍废液、沉金废液、含镍污泥、综合污泥、废滤芯、废膜、废树脂、废离型膜、废包装袋、粉尘、生活垃圾。其中,废滤芯、废膜、废树脂、废离型膜、废包装袋、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废干膜、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树脂、废油墨、不合格品、含锡废物、废元器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沉铜废液、镀铜废液、蚀刻废液、抗氧化废液、镀镍废液、沉金废液、含镍污泥、综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所有固废零排放。 |
3 |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加工项目(一期) | 江苏鹰衡 (略) | (略) 涟水县保滩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 | 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各类衡器4200套的生产能力。 | 淮安新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由厂区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来肥田。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打磨粉尘采用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滤芯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固化废气采用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在厂界无组织排放。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里的小型规模标准。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剪板机、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焊接机、折弯机、钻孔机、冲床、气保焊机、抛丸机、静电喷涂线、预拱机、行车、电焊机、打磨机、喷漆设备、烘干设备等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切割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接废渣、废钢丸、回收塑粉等。废包装袋、切割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接废渣、废钢丸外 (略) 综合利用,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其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枪清洗水、废过滤箱等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
4 | 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 (略) | (略) 涟水县朱码街道办事原小李集办事处驻地 | 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生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 淮安新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食堂用水、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最后由厂区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产污主要为投料粉尘、筒仓粉尘、装卸粉尘和食堂油烟。投料粉尘通过封闭措施+水喷淋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形式排放。筒仓粉尘通过座舱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装卸粉尘通过封闭措施+水喷淋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形式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座舱式除尘器、螺旋输送机、空压机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具体见表3-5。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试块、废包装袋、废布袋、沉渣、收集粉尘等。废布袋、实验室试块、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沉渣、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废油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
5 | (略) 道涟水段跨长深高速桥梁及接线工程项目 | 涟水县交通运输局 | 项 (略) (略) 涟水县岔庙镇 | 全长1130.257m。其中主桥共长679.3m,东接线长97.115m,西接线长353.842m,连接线总长450.957m。 | 江苏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为道路工程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施工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沉淀池沉泥作为路基填料;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农肥返田,无废水外排。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沥青烟等,主要污染物为TSP、PM10、CO、NOx、沥青烟、苯并芘,均为无组织排放,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施工期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标准,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041-2021)表3中标准。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避免深夜运输(22:00-6:00),禁止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在项目起点和终点出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以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保持路面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实行限速行驶的管理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的影响。道路沿线及中间隔离带大面积种植绿化,减少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作业中道路施工时产生砂石、废混凝土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建筑 (略) 政、城管部门制定地点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印制线路板生产项目 | (略) 涟水县兴盛路北、盐河路东、 (略) 道南、港口路西 | 淮安 (略) | 项目建成后新增硬性线路板36万平生产能力。 | 南京源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综合废水、有机废水、络合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综合废水包括喷淋塔排水、冷水机排水等,通过综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有机废水通过有机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络合废水通过络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产业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祁六沟,最终汇入公兴河。本项目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近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远期执行根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批复执行相关标准要求;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最终排放至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碱性废气、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其中,酸性废气采用“顶吸+侧吸”的方式收集,通过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碱性废气采用“顶吸+侧吸”的方式收集,通过二级酸喷淋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采用密闭收集的方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收集或者车间抽风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应标准,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标准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要求;无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碱雾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 2、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钻孔、切割、裁板、磨边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有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刷磨废铜渣、废膜渣、废油墨、废胶、废灯管、废活性炭、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废滤芯、废包装桶、镀锡废液、显影废渣、镀铜废液、碱性蚀刻液、酸性蚀刻液、抗氧化废液 、不合格品、沾染性废物、废机油、废过滤介质、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刷磨废铜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废油墨、废胶、废灯管、废活性炭、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废滤芯、废包装桶、镀锡废液、显影废渣、镀铜废液、碱性蚀刻液、酸性蚀刻液、抗氧化废液 、不合格品、沾染性废物、废机油、废过滤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所有固废零排放。 |
2 | 印制线路板生产及SMT贴片加工项目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高精密多层线路板40万平方米,年产SMT贴片15亿片。 | 南京源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水处理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工业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后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尾水排入盐河,工业废水包括综合废水、有机废水、络合废水、含镍废水和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和含氰废水分别通过“二级加药沉淀+树脂吸附”工艺和“碱性氯化法破氰”工艺处理后与综合废水混合,通过综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水采用有机废水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有机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络合废水采用络合废水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络合废水专用管道排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隔油池初步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祁六沟。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其中含镍、含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综合废水与其他综合废水共同经综合废水管道,络合废水经络合废水管道,有机废水经有机废水管道引入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处理后的尾水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最终排放至盐河;纯水制备浓水和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喷淋塔补水、地面冲洗水等,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 2、本项目废气主要有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氢氰酸)、碱性废气(碱雾、*醛)、颗粒物、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等。其中,硫酸雾、氯化氢等酸性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通过“次氯酸钠+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碱雾、*醛通过二级酸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NMHC和臭气浓度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本项目产生颗粒物、*醛、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应标准,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标准排放,无组织排放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碱雾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裁切机、冲床、冲孔机、丝印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四周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干膜、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树脂、废油墨、不合格品、含锡废物、废元器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沉铜废液、镀铜废液、蚀刻废液、抗氧化废液、镀镍废液、沉金废液、含镍污泥、综合污泥、废滤芯、废膜、废树脂、废离型膜、废包装袋、粉尘、生活垃圾。其中,废滤芯、废膜、废树脂、废离型膜、废包装袋、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废干膜、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树脂、废油墨、不合格品、含锡废物、废元器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沉铜废液、镀铜废液、蚀刻废液、抗氧化废液、镀镍废液、沉金废液、含镍污泥、综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所有固废零排放。 |
3 |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加工项目(一期) | 江苏鹰衡 (略) | (略) 涟水县保滩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 | 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各类衡器4200套的生产能力。 | 淮安新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由厂区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来肥田。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打磨粉尘采用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滤芯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固化废气采用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在厂界无组织排放。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里的小型规模标准。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剪板机、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焊接机、折弯机、钻孔机、冲床、气保焊机、抛丸机、静电喷涂线、预拱机、行车、电焊机、打磨机、喷漆设备、烘干设备等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切割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接废渣、废钢丸、回收塑粉等。废包装袋、切割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接废渣、废钢丸外 (略) 综合利用,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其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枪清洗水、废过滤箱等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
4 | 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 (略) | (略) 涟水县朱码街道办事原小李集办事处驻地 | 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生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 淮安新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食堂用水、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最后由厂区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产污主要为投料粉尘、筒仓粉尘、装卸粉尘和食堂油烟。投料粉尘通过封闭措施+水喷淋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形式排放。筒仓粉尘通过座舱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装卸粉尘通过封闭措施+水喷淋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形式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座舱式除尘器、螺旋输送机、空压机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具体见表3-5。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试块、废包装袋、废布袋、沉渣、收集粉尘等。废布袋、实验室试块、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沉渣、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废油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
5 | (略) 道涟水段跨长深高速桥梁及接线工程项目 | 涟水县交通运输局 | 项 (略) (略) 涟水县岔庙镇 | 全长1130.257m。其中主桥共长679.3m,东接线长97.115m,西接线长353.842m,连接线总长450.957m。 | 江苏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为道路工程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施工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沉淀池沉泥作为路基填料;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农肥返田,无废水外排。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沥青烟等,主要污染物为TSP、PM10、CO、NOx、沥青烟、苯并芘,均为无组织排放,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施工期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标准,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041-2021)表3中标准。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避免深夜运输(22:00-6:00),禁止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在项目起点和终点出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以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保持路面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实行限速行驶的管理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的影响。道路沿线及中间隔离带大面积种植绿化,减少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作业中道路施工时产生砂石、废混凝土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建筑 (略) 政、城管部门制定地点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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