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绿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潜江市绿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潜环评审函〔2023〕52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绿爱再生 (略)
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304-*-04-01-*)
(略) 绿爱再生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 (略) 绿爱再生 (略) 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略) 绿爱再生 (略) 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98号。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仓库(依托现有,在厂房内部进行分区布局)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收集贮存危险废物10000吨,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如下:HW03(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04(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500t)、HW05(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08(最大存储量80t、年收集贮存量5000t)、HW09(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300t)、HW12(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700t)、HW13(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16(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29(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34(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35(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36(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49(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800t)、HW50(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700t)及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200t)。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汉南河。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仓库、导流沟、废液收集池以及事故应急池全部进行重点防渗。仓库地面上使用环氧树脂和环氧玻璃钢纤维布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确保满足防渗要求;裙脚采用环氧面涂进行表面防渗处理。导流沟、废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四周内外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最后在表面涂上一层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确保满足防渗要求。按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加强废气治理。通过对暂存间的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其中氨及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硫酸雾、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以及废包装容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与周边企业、工业园区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
三、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无需购买排污权。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0.0258吨/年以内。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六、根据最新建设内容,你公司应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未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未重新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相关危废经营业务。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潜环评审函〔2023〕52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绿爱再生 (略)
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304-*-04-01-*)
(略) 绿爱再生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 (略) 绿爱再生 (略) 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 (略) 绿爱再生 (略) 年收集贮存10000吨危险废物仓储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98号。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仓库(依托现有,在厂房内部进行分区布局)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收集贮存危险废物10000吨,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如下:HW03(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04(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500t)、HW05(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08(最大存储量80t、年收集贮存量5000t)、HW09(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300t)、HW12(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700t)、HW13(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16(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29(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34(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35(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36(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00t)、HW49(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1800t)、HW50(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700t)及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最大存储量35t、年收集贮存量200t)。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汉南河。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仓库、导流沟、废液收集池以及事故应急池全部进行重点防渗。仓库地面上使用环氧树脂和环氧玻璃钢纤维布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确保满足防渗要求;裙脚采用环氧面涂进行表面防渗处理。导流沟、废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四周内外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最后在表面涂上一层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确保满足防渗要求。按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订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加强废气治理。通过对暂存间的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其中氨及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硫酸雾、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以及废包装容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略)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与周边企业、工业园区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
三、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无需购买排污权。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0.0258吨/年以内。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六、根据最新建设内容,你公司应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未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未重新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相关危废经营业务。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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