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梅赛德斯电梯有限公司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梅赛德斯电梯有限公司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金牛东路以北,大闸路以东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略) 场需要拟投资25000万元在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
项目占地33333m2,新建1栋生产车间及其他辅助建筑,并购置数控冲床,剪板机,折弯机,机器人喷塑流水线,硅烷化生产线,机器臂流水线等生产设备和配套辅助设备,投产后可年产客梯1500台、货梯1500台、扶梯1000台和自动人行道1000台。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塑过程中产生的喷塑废气,塑粉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固化废气,热洁炉工作中产生的热洁炉废气,激光切割废气,脱脂加热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胶粘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
(1)项目2条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回收系统(主要由一级小旋风气粉分离系统、二级自动脉冲反吹式回收系统、喷房底板自动清吹系统、落粉筛选回收系统构成)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项目2条喷塑生产线的产生固化废气的工段的废气合并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热洁炉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脱脂加热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5)烘干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6)项目胶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7)激光切割废气经底吸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8)焊接废气经区域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硅烷化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盘管加热定期排放废水以及经沉淀预处理的热洁炉废水一起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钟桥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钢材边角料、氧化铁皮、废钢丸、废模具和除尘灰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予物资回收部门;废分子筛、废布袋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脱脂渣、硅烷化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文件、郎溪县环境监测站。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7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金牛东路以北,大闸路以东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略) 场需要拟投资25000万元在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电梯、货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5000台项目。
项目占地33333m2,新建1栋生产车间及其他辅助建筑,并购置数控冲床,剪板机,折弯机,机器人喷塑流水线,硅烷化生产线,机器臂流水线等生产设备和配套辅助设备,投产后可年产客梯1500台、货梯1500台、扶梯1000台和自动人行道1000台。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塑过程中产生的喷塑废气,塑粉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固化废气,热洁炉工作中产生的热洁炉废气,激光切割废气,脱脂加热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胶粘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
(1)项目2条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回收系统(主要由一级小旋风气粉分离系统、二级自动脉冲反吹式回收系统、喷房底板自动清吹系统、落粉筛选回收系统构成)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项目2条喷塑生产线的产生固化废气的工段的废气合并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热洁炉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脱脂加热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5)烘干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6)项目胶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7)激光切割废气经底吸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8)焊接废气经区域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硅烷化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盘管加热定期排放废水以及经沉淀预处理的热洁炉废水一起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钟桥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钢材边角料、氧化铁皮、废钢丸、废模具和除尘灰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予物资回收部门;废分子筛、废布袋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脱脂渣、硅烷化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文件、郎溪县环境监测站。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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