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2023年6月20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 通渭县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牛谷河(西河、孛家河段)生态保护与水污染防治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3-06-20 |
建设地点: | (略) 通渭县平襄镇 | ||
建设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 | 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通渭县平襄镇,项目总投资8082.79万元,环保投资6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 1.河道生态保护治理工程部分:工程规划在西河、孛家河治理河长7.35km;共新建生态护岸8.954km,斜坡式砼堤防0.510km,护脚2.226km,混凝土直墙式护岸0.237km,河床疏浚14.44万m3,生态缓冲带5.42亩。 2.雨污分流治理工程部分:新建污水管道DN500钢筋砼污水管0.876km,污水管道DN300钢筋砼污水管4.443km,DN200钢筋砼污水管5.597km,新建DN1000预应力钢筋砼雨水管0.602km,新建DN800预应力钢筋砼雨水管0.479km,新建DN200钢筋砼雨水管0.479km,新建DN110(SN8)HDPE双壁波纹管10.66km,污水钢筋砼检查井369座,雨水钢筋砼检查井42座,雨水收集口108座,300m3集水池1座。 3.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工程:其中西河沿线中林村配备垃圾收集箱104个,垃圾转运车11辆,吸污车3辆;孛家河沿线河南村配垃圾收集箱42个,垃圾转运车4辆,吸污车2辆;共计配备垃圾收集箱146个,垃圾转运车15辆,吸污车5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施工期工程占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覆盖防尘网,同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河道清淤过程中适时喷洒除臭剂。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河道清淤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中的洗漱废水就地用于堆场降尘,施工营地内设置旱厕。 3.噪声。项目施工作业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噪声会对占地周边150m范围内居民产生一定影响,但施工噪声为暂时性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位置处置;河道清淤产生的废渣拉运至平襄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弃渣场。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位于通渭县平襄镇,距离居民集中区较近,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合理归置施工作业区,加强管理,严禁乱挖乱采,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恢复临时用地原貌。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 | 电话: | 0932-* |
邮箱: | *@*63.com | 邮编: | * |
通讯地址: | (略) 安定区安定路9号 |
公示期:2023-06-20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2-*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安定区安定路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通渭县黄河流域渭河支流牛谷河(西河、孛家河段)生态保护与水污染防治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3-06-20 |
建设地点: | (略) 通渭县平襄镇 | ||
建设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 | 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通渭县平襄镇,项目总投资8082.79万元,环保投资6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 1.河道生态保护治理工程部分:工程规划在西河、孛家河治理河长7.35km;共新建生态护岸8.954km,斜坡式砼堤防0.510km,护脚2.226km,混凝土直墙式护岸0.237km,河床疏浚14.44万m3,生态缓冲带5.42亩。 2.雨污分流治理工程部分:新建污水管道DN500钢筋砼污水管0.876km,污水管道DN300钢筋砼污水管4.443km,DN200钢筋砼污水管5.597km,新建DN1000预应力钢筋砼雨水管0.602km,新建DN800预应力钢筋砼雨水管0.479km,新建DN200钢筋砼雨水管0.479km,新建DN110(SN8)HDPE双壁波纹管10.66km,污水钢筋砼检查井369座,雨水钢筋砼检查井42座,雨水收集口108座,300m3集水池1座。 3.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工程:其中西河沿线中林村配备垃圾收集箱104个,垃圾转运车11辆,吸污车3辆;孛家河沿线河南村配垃圾收集箱42个,垃圾转运车4辆,吸污车2辆;共计配备垃圾收集箱146个,垃圾转运车15辆,吸污车5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施工期工程占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覆盖防尘网,同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河道清淤过程中适时喷洒除臭剂。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河道清淤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中的洗漱废水就地用于堆场降尘,施工营地内设置旱厕。 3.噪声。项目施工作业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噪声会对占地周边150m范围内居民产生一定影响,但施工噪声为暂时性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位置处置;河道清淤产生的废渣拉运至平襄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弃渣场。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位于通渭县平襄镇,距离居民集中区较近,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合理归置施工作业区,加强管理,严禁乱挖乱采,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恢复临时用地原貌。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 | 电话: | 0932-* |
邮箱: | *@*63.com | 邮编: | * |
通讯地址: | (略) 安定区安定路9号 |
公示期:2023-06-20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2-*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安定区安定路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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