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2023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2023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电 话:0475-*
传 真:0471-*
通 讯 地 址:鲁北镇乌力吉木仁路北段东侧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关 (略) 东 (略) 危险废物储存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3]7-3号 | 2023年7月6日 |
2 | 关于扎鲁特旗 (略) 烘干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3]7-4号 | 2023年7月6日 |
8.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扎鲁特旗 (略) 烘干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7.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东 (略) 危险废物储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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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 (略) 东 (略) 危险废物储存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3]7-3号 | 2023年7月6日 |
2 | 关于扎鲁特旗 (略) 烘干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3]7-4号 | 2023年7月6日 |
8.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扎鲁特旗 (略) 烘干塔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7.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东 (略) 危险废物储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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