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四川省川酒集团永乐酱酒基地有限公司川酒永乐酱酒公司永乐酱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四川省川酒集团永乐酱酒基地有限公司川酒永乐酱酒公司永乐酱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0日我 (略) 川酒集团 (略) (略) 永乐酱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唐建军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永乐酱酒项目 | (略) 古蔺县永乐街道杨柳村、德付村(四川古蔺酱酒之乡酒业园区内) | (略) 川酒集团 (略) | 四川 (略)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93.36亩(*.87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制酒车间、制曲车间、金属酒库、陶坛酒库、包装中心、消防动力中心、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宿舍、员工食堂、污水收集池、事故池及泵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约1.2万吨/年基酒生产能力,3.7万吨/年制曲能力,7万吨储酒能力,约6500万瓶/年包装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7万元,环保投资约137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3%。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小麦卸料粉尘经小麦筒仓仓顶自带的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小麦预处理粉尘、磨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同时,加强酿造生产过程管理,减轻挥发性有机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淘汰的底锅水、晾堂及设备冲洗水、黄水、淘汰的酒尾水、循环排污水)和原酒生产线(生产区)生活污水均进入格栅调节池过滤且满足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约定排放要求后,通过DW001排放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原酒生产线(生活区)生活污水和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1#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DW002排放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成品酒生产线生活污水经2#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DW003排放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古蔺县永乐酱酒集中生产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洗瓶废水经循环过滤装置处理后,重新回到洗瓶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制曲原料回用,废稻草、废窖泥、丢糟收集后资源化综合利用,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废包材经 (略) 回收,格栅调节池栅渣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油水分离器浮油委托具有餐厨垃圾资质单位定时清掏并处理,餐厨垃圾经密闭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餐厨垃圾资质单位处置,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格栅调节池、事故应急池、酒库等区域严格进行重点防渗,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的泄露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建 (略) 川酒集团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 (略) 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于2023年5月19日至6月1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略) 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在泸州日报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3年6月2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0日我 (略) 川酒集团 (略) (略) 永乐酱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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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永乐酱酒项目 | (略) 古蔺县永乐街道杨柳村、德付村(四川古蔺酱酒之乡酒业园区内) | (略) 川酒集团 (略) | 四川 (略)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93.36亩(*.87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制酒车间、制曲车间、金属酒库、陶坛酒库、包装中心、消防动力中心、辅助用房、办公楼、倒班宿舍、员工食堂、污水收集池、事故池及泵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约1.2万吨/年基酒生产能力,3.7万吨/年制曲能力,7万吨储酒能力,约6500万瓶/年包装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7万元,环保投资约137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3%。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小麦卸料粉尘经小麦筒仓仓顶自带的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小麦预处理粉尘、磨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同时,加强酿造生产过程管理,减轻挥发性有机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淘汰的底锅水、晾堂及设备冲洗水、黄水、淘汰的酒尾水、循环排污水)和原酒生产线(生产区)生活污水均进入格栅调节池过滤且满足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约定排放要求后,通过DW001排放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原酒生产线(生活区)生活污水和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经1#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DW002排放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成品酒生产线生活污水经2#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DW003排放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古蔺县永乐酱酒集中生产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洗瓶废水经循环过滤装置处理后,重新回到洗瓶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制曲原料回用,废稻草、废窖泥、丢糟收集后资源化综合利用,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废包材经 (略) 回收,格栅调节池栅渣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油水分离器浮油委托具有餐厨垃圾资质单位定时清掏并处理,餐厨垃圾经密闭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具有餐厨垃圾资质单位处置,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格栅调节池、事故应急池、酒库等区域严格进行重点防渗,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的泄露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建 (略) 川酒集团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 (略) 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于2023年5月19日至6月1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略) 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在泸州日报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3年6月2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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