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冠县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聊城市冠县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冠县 (略) 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 (略) 冠县 (略) 成立于2006年9月, (略) (略) 冠县定远寨镇三庙村309国道北侧,经营范围:矿渣粉、粉煤灰、水泥熟料加工、销售;水泥制品购销。(国家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冠县 (略) 厂区内现存在《年产80万吨粉磨站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80万吨P.C32.5级通用水泥。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山东新旧功能转换总体要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提升改造,淘汰原有的φ3.5×13米球磨机,购置φ4.2×14.5米球磨机一台、FH800×400-2混料机一台、TD75型皮带输送机一台、NSE800提升机一台、DCS系统一套、ΦFSMC7×127B布袋除尘器一台。项目完成后,不增加产能,保持年生产8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
《 (略) 冠县 (略) 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山东 (略) 编制)于2022年10月25日取得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冠行审环评表[2022]41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为技改项目,仅涉及设备的提升改造,无新增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与排放。
(2)废气
项目为熟料粉磨项目,粉磨系统主要是磨制水泥,项目废气污染源只有粉尘。技改后熟料配比增大,粉煤灰、炉渣、矿渣粉配比减小,则球破及球破皮带输送粉尘产生及排放量增大,4种配料库泄压口粉尘发生变化。
(1)熟料卸料粉尘
熟料卸料坑上方设置收尘系统,熟料进棚后,关闭大门,卸料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引入新增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15m排气筒DA022排放。
(2)球破机及皮带输送粉尘、配料库泄压口粉尘
球破机配套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01排气筒排放。
球破机皮带输送配套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20排气筒排放。
(3)配料库库底粉尘
配料库库底卸料处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21排气筒排放。
(4)球磨机、混料机出料口粉尘
在球磨机出料口及混料机出料口处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23排气筒排放。
(5)水泥库库顶泄压阀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6座水泥成品库,库顶均已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DA002、DA003、DA006、DA008、DA014、DA015)排放。
(6)包装机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2台包装机,均已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DA018、DA019)排放。
(7)散装机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2台散装机,均已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17)排放。
(8)装车机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2台装车机,均已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
(9)熟料库顶泄压口粉尘(排放量增加)
熟料库顶泄压口处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04、DA009排气筒排放。
(10)粉煤灰库顶泄压口粉尘(排放量减少)
粉煤灰库顶泄压口处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7排放。
(11)炉渣库顶泄压口粉尘(排放量减少)
炉渣库顶泄压口处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5排放。
(12)矿渣粉库顶泄压口粉(排放量减少)
矿渣粉库顶泄压口处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10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36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1.0mg/m3)。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总悬浮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484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水泥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0.5mg/m3)。
根据《 (略) 冠县 (略) 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厂区现存在6座水泥成品库,库顶均已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排放。6个水泥筒仓泄压口粉尘不产生变化(DA002、DA003、DA006、DA008、DA014、DA015),本次竣工验收监测通过类比DA006及DA015排气筒检测口监测数据,DA002、DA003、DA008、DA014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3.1×10-3kg/h。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3.1×10-3kg/h;DA005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5.5×10-3kg/h;DA006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2.6×10-3kg/h;DA007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1.2×10-2kg/h;DA009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1.2×10-2kg/h;DA012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8.6×10-2kg/h;DA013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8.8×10-2kg/h;DA010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4.1×10-3kg/h;DA015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3.1×10-3kg/h;DA017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1.0×10-2kg/h;DA018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9.6×10-2kg/h;DA019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8.6×10-2kg/h;DA020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4.0×10-2kg/h;DA021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4.4×10-2kg/h;DA022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6.0×10-2kg/h;DA023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7.6×10-2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般控制区)要求及《水泥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总量核算: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年工作290天,24h/d,本项目在满负荷情况下,计算得颗粒物的全年排放量为4.5846吨, (略) 生态环境局冠县县分局的污染物总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辊压机及配套设备、选粉机及配套设备、球磨机及配套设备及混料机及配套设备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所有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过基础减振,再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可使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昼间最大噪声为54.0dB(A),夜间最大噪声为43.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仅为设备的提升改造,除尘器集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再叙述,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排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从公示之日起截止到项目审批结束。
具体联系方式为:
电话:*
邮编:*
地址: (略) 冠县定远寨镇三庙村309国道北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冠县 (略) 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 (略) 冠县 (略) 成立于2006年9月, (略) (略) 冠县定远寨镇三庙村309国道北侧,经营范围:矿渣粉、粉煤灰、水泥熟料加工、销售;水泥制品购销。(国家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冠县 (略) 厂区内现存在《年产80万吨粉磨站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80万吨P.C32.5级通用水泥。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山东新旧功能转换总体要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提升改造,淘汰原有的φ3.5×13米球磨机,购置φ4.2×14.5米球磨机一台、FH800×400-2混料机一台、TD75型皮带输送机一台、NSE800提升机一台、DCS系统一套、ΦFSMC7×127B布袋除尘器一台。项目完成后,不增加产能,保持年生产8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
《 (略) 冠县 (略) 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山东 (略) 编制)于2022年10月25日取得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冠行审环评表[2022]41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为技改项目,仅涉及设备的提升改造,无新增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与排放。
(2)废气
项目为熟料粉磨项目,粉磨系统主要是磨制水泥,项目废气污染源只有粉尘。技改后熟料配比增大,粉煤灰、炉渣、矿渣粉配比减小,则球破及球破皮带输送粉尘产生及排放量增大,4种配料库泄压口粉尘发生变化。
(1)熟料卸料粉尘
熟料卸料坑上方设置收尘系统,熟料进棚后,关闭大门,卸料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引入新增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15m排气筒DA022排放。
(2)球破机及皮带输送粉尘、配料库泄压口粉尘
球破机配套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01排气筒排放。
球破机皮带输送配套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20排气筒排放。
(3)配料库库底粉尘
配料库库底卸料处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21排气筒排放。
(4)球磨机、混料机出料口粉尘
在球磨机出料口及混料机出料口处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23排气筒排放。
(5)水泥库库顶泄压阀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6座水泥成品库,库顶均已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DA002、DA003、DA006、DA008、DA014、DA015)排放。
(6)包装机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2台包装机,均已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DA018、DA019)排放。
(7)散装机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2台散装机,均已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17)排放。
(8)装车机粉尘(粉尘不产生变化)
厂区现存在2台装车机,均已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
(9)熟料库顶泄压口粉尘(排放量增加)
熟料库顶泄压口处设置收尘装置,粉尘经收尘装置收集后,引入配套的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尾气经DA004、DA009排气筒排放。
(10)粉煤灰库顶泄压口粉尘(排放量减少)
粉煤灰库顶泄压口处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7排放。
(11)炉渣库顶泄压口粉尘(排放量减少)
炉渣库顶泄压口处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05排放。
(12)矿渣粉库顶泄压口粉(排放量减少)
矿渣粉库顶泄压口处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DA010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36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1.0mg/m3)。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总悬浮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484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水泥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0.5mg/m3)。
根据《 (略) 冠县 (略) 水泥粉磨站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厂区现存在6座水泥成品库,库顶均已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经各自的仓顶排气筒排放。6个水泥筒仓泄压口粉尘不产生变化(DA002、DA003、DA006、DA008、DA014、DA015),本次竣工验收监测通过类比DA006及DA015排气筒检测口监测数据,DA002、DA003、DA008、DA014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3.1×10-3kg/h。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3.1×10-3kg/h;DA005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5.5×10-3kg/h;DA006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2.6×10-3kg/h;DA007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1.2×10-2kg/h;DA009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1.2×10-2kg/h;DA012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8.6×10-2kg/h;DA013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8.8×10-2kg/h;DA010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4.1×10-3kg/h;DA015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3.1×10-3kg/h;DA017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1.0×10-2kg/h;DA018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9.6×10-2kg/h;DA019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8.6×10-2kg/h;DA020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4.0×10-2kg/h;DA021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4.4×10-2kg/h;DA022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6.0×10-2kg/h;DA023检测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高排放浓度为7.6×10-2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般控制区)要求及《水泥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总量核算: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年工作290天,24h/d,本项目在满负荷情况下,计算得颗粒物的全年排放量为4.5846吨, (略) 生态环境局冠县县分局的污染物总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辊压机及配套设备、选粉机及配套设备、球磨机及配套设备及混料机及配套设备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所有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过基础减振,再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可使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昼间最大噪声为54.0dB(A),夜间最大噪声为43.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仅为设备的提升改造,除尘器集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再叙述,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排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从公示之日起截止到项目审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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