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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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年7月10日

项目名称

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杨梅港(大乡村、蛇头村、花园村、均坝村)

建设单位

(略) 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①生态护岸工程,②蛇头村支流净化湿地,③花园村支流净化湿地,④尾水人工湿地,⑤梅子湖生态修复工程。

(1)生态护岸工程:①生态护岸工程植草皮自然护坡5640m,共计约11280m2;②石笼网护岸共计约8180m3,长4090m;③植生挡土墙共计约4194m3,长2796m;总计长度12752m。④15m漂浮式浮筒河道垃圾拦截网3个。

(2)人工湿地:杨梅港支流(蛇头村支流、花园村支流)来水及梅子湖污水处理站尾水进行水质提升,建设3座人工湿地净化系统(蛇头村支流净化湿地,花园村支流净化湿地,尾水人工湿地),共计面积9.93亩。

(3)梅子湖生态修复工程:草坡入水(施工不涉水)、松木桩、土堤、三维土工网垫、抛石护坡、石块、土堤、植被种植、种植土回填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水主要为淤泥脱水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雨水等施工废水等。淤泥脱水废水、冲洗废水等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作农肥;镇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淤泥脱水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雨水等施工废水等。淤泥脱水废水、冲洗废水等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作农肥;镇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建成后,杨梅港水中排放的污染物得到大幅度消减,COD减排4.4837t/a、BOD5减排0.8571t/a、NH3-N减排0.2265t/a(0.3027t/a)、TP减排量为0.02784t/a;减小了沿线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对下游地表水渌江水质有改善的正效益影响。尾水人工湿地正常排放时,对纳污水体CODcr、NH3-N、TP浓度的影响进一步减小,完全混合断面即达标,无超标断面出现;COD、氨氮、TP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花园村支流净化湿地溢流坝的建设库容极小,回水区很短,无任何性能调节作用,对坝址上下游水温无影响,不存在河床淹没问题,不涉及淹没区内植被及动物生存环境;下游减水段长度约为0.1km,项目设置为溢流坝,可保证一定的水量流出,该段河流整体环境无明显变化。蛇头村支流净化湿地进水渠、出水渠与杨梅港直接相连,无任何调节扰动作用,仅流经湿地时,流水稍缓。本项目人工湿地无需考虑生态流量等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尾气、清淤恶臭等。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硬质围档、定期洒水、及时清除渣土、严禁超载、清洗轮胎、毡布覆盖、设置防尘飞扬垫等措施,其余废气通过大气扩散,满足(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 72~92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设置临时屏障、保养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脱水淤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作筑路材料,脱水淤泥用作绿化用土;处理方法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在场地内储存,收割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需要挖填土方,产生下层土壤松散、裸露。施工结束后,后续施工区将进行绿化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会造成暂时的破环和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年7月10日

项目名称

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杨梅港(大乡村、蛇头村、花园村、均坝村)

建设单位

(略) 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①生态护岸工程,②蛇头村支流净化湿地,③花园村支流净化湿地,④尾水人工湿地,⑤梅子湖生态修复工程。

(1)生态护岸工程:①生态护岸工程植草皮自然护坡5640m,共计约11280m2;②石笼网护岸共计约8180m3,长4090m;③植生挡土墙共计约4194m3,长2796m;总计长度12752m。④15m漂浮式浮筒河道垃圾拦截网3个。

(2)人工湿地:杨梅港支流(蛇头村支流、花园村支流)来水及梅子湖污水处理站尾水进行水质提升,建设3座人工湿地净化系统(蛇头村支流净化湿地,花园村支流净化湿地,尾水人工湿地),共计面积9.93亩。

(3)梅子湖生态修复工程:草坡入水(施工不涉水)、松木桩、土堤、三维土工网垫、抛石护坡、石块、土堤、植被种植、种植土回填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水主要为淤泥脱水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雨水等施工废水等。淤泥脱水废水、冲洗废水等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作农肥;镇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淤泥脱水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雨水等施工废水等。淤泥脱水废水、冲洗废水等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作农肥;镇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建成后,杨梅港水中排放的污染物得到大幅度消减,COD减排4.4837t/a、BOD5减排0.8571t/a、NH3-N减排0.2265t/a(0.3027t/a)、TP减排量为0.02784t/a;减小了沿线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对下游地表水渌江水质有改善的正效益影响。尾水人工湿地正常排放时,对纳污水体CODcr、NH3-N、TP浓度的影响进一步减小,完全混合断面即达标,无超标断面出现;COD、氨氮、TP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花园村支流净化湿地溢流坝的建设库容极小,回水区很短,无任何性能调节作用,对坝址上下游水温无影响,不存在河床淹没问题,不涉及淹没区内植被及动物生存环境;下游减水段长度约为0.1km,项目设置为溢流坝,可保证一定的水量流出,该段河流整体环境无明显变化。蛇头村支流净化湿地进水渠、出水渠与杨梅港直接相连,无任何调节扰动作用,仅流经湿地时,流水稍缓。本项目人工湿地无需考虑生态流量等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尾气、清淤恶臭等。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硬质围档、定期洒水、及时清除渣土、严禁超载、清洗轮胎、毡布覆盖、设置防尘飞扬垫等措施,其余废气通过大气扩散,满足(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 72~92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设置临时屏障、保养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脱水淤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作筑路材料,脱水淤泥用作绿化用土;处理方法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湿地维护过程中收割、枯萎的植物残体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在场地内储存,收割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需要挖填土方,产生下层土壤松散、裸露。施工结束后,后续施工区将进行绿化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会造成暂时的破环和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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