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维集团职业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维集团职业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皖维集团职业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皖维集团职业健康服务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皖维路56号,项目区四周均为居民区及商业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环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职业健康服务中心一栋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设置妇检科、口腔科等科室,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医疗床位30张的规模,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病房,本次环评不涉及放射科等辐射设备相关内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保洁废水经项目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相关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 (略) 岗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布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3、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优化总图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合理设置危废暂存间,确保暂存容积。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少扬尘、噪声等污染。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和分析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类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8、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 ||
公示情况: | 环评文件网上公示,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安成路与朝阳路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皖维集团职业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皖维集团职业健康服务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皖维路56号,项目区四周均为居民区及商业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环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职业健康服务中心一栋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设置妇检科、口腔科等科室,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医疗床位30张的规模,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病房,本次环评不涉及放射科等辐射设备相关内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保洁废水经项目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相关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 (略) 岗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布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3、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优化总图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合理设置危废暂存间,确保暂存容积。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减少扬尘、噪声等污染。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和分析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类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8、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 ||
公示情况: | 环评文件网上公示,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安成路与朝阳路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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