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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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南青审批农复〔2023〕27号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南宁纵横 (略) :

关于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水行政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为2202-*-04-01-*。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略) 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关于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的复核意见》(南奥工审〔2022〕041号),同意就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出具《 (略) 青秀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南青审批河许〔2023〕 号)。请你单位按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 (略) 青秀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南青审批河许〔2023〕4号)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印发


附件

(略) 青秀区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制


说明事项


一、《 (略) 青秀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许可的,同意建设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法定凭证,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许可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凡未取得本决定书或不按本决定书核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许可,本决定书中核定的内容均不得随意变更。本决定书的附件和附图,与本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 (略) 水利局和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河道管理机构对本决定书核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查并及时将本决定书提交查验。

五、本决定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逾期未使用,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

六、本决定书的解释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略) 青秀区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青审批河许〔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略) 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决定书。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

项目代码

2202-*-04-01-*

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南宁纵横 (略)

项目选址

南宁青秀区伶俐镇

建设规模

(等级)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 (略) 青秀区伶俐镇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于已竣工江南7号路部分的终点,设计起点桩号K0+000,设计路线沿规划线位向南,止于江南40号路,设计终点桩号K0+645.360,实施路线全长645.360m,道路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50km/h。设计内容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线缆管廊、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原设计考虑汶水冲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与本项目同期实施,桥梁断面满足需要,但由于征地等问题,汶水冲水系整治工程未完全实施,而本项目先于水系整治工程实施。因此,为满足汶水冲行洪,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对桥位所处河道进行局部改道,疏通现状水系。

采用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洪峰流量196m3/s,设计洪水位:70.62m。














许可核定意见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方案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 (略) 青秀区伶俐镇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于已竣工江南7号路部分的终点,设计起点桩号K0+000,设计路线沿规划线位向南,止于江南40号路,设计终点桩号K0+645.360,实施路线全长645.360m,道路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50km/h。

本项目于K0+263.493处跨越汶水冲,设汶水冲中桥,桥梁起点桩号K0+234.993,终点桩号K0+291.993,桥宽41.25m,桥长58m,桥台采用U型桥台,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1. 主要控制点坐标
该项目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1956黄基与1985国家高程的转换系数为+0.14m。 主要控制点坐标为: 起点坐标:X=*.0054,Y=*.8774; 终点坐标:X=*.7552,Y=*.3734。

三、防洪综合评价及防洪要求

(一)同意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

拟建工程桥梁是青秀区伶俐镇工业园区的重要道路,其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与汶水冲防洪标准一致。工程建设对所在河道水质不会产生破坏,对水功能区区划不产生影响。

本次拟建桥梁位于整治后的汶水冲上,对应整治河道桩号为主1+800,对汶水冲河道整治工程有一定影响。因桥梁先于河道整治工程实施,为了桥梁段河道与原河道整治设计的衔接,工程河段河道应按照原设计河道位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桥址段河道上下游30m按原方案进行施工并防护,以便将来汶水冲河道整治的顺利实施,工程的建设不改变整治后的河道走向,可将对河道整治工程的影响降至最小。

因此,工程建设与现有相关规划总体是协调的。

(二)同意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

拟建工程桥梁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现有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洪标准,与汶水冲防洪标准一致;在P=2%设计洪水情况下,梁底分别高于现状、堤防及闸泵建成后设计水位0.54m,0.77m,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以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

因此,拟建桥梁工程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相适应。

(三)同意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

桥梁建成后,阻水构筑物主要为下构桥墩,河槽桥墩以及两岸桥台占用了部分河道行洪断面,阻水比5.97%~7.13%;发生河道50年一遇标准洪水时,桥梁产生壅高3.6cm,壅水长度180m。壅水影响有限,对行洪安全影响不大。

拟建工程施工主要在岸坡上施工,施工期建议选在枯水期,并做好水土保持,对河道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施工期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基本满足要求。

(四)同意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从模型计算成果可以看出,工程建设前后主行洪河道内流速、流态变化无变化,对河势稳定产生影响较小。

(五)同意建设项目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

拟建桥梁上游约50m处有已建约800m的应急排水工程,采用复式梯形断面,按照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因桥梁施工范围有限,对上游已建应急排水工程的影响较小。

汶水冲河道整治工程目前尚未实施,本次项目先于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为了与河道断面设计相协调,桥址段上下游按照河道整治设计断面实施,并对桥址上下游约30m的范围按照河道整治断面进行防护,满足原设计要求,实施后对桥址段河道影响降到最低。

此外拟建的防护堤、排涝闸泵位于汶水冲河口,距离拟建桥梁在2km以上,工程实施对防护堤、排涝闸泵影响较小。

因此,拟建项目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较小。

(六)同意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处位置上游50m处为汶水冲临时应急排水工程,不在道路工程管理范围内,同时建设单位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由于本工程建设引起合法水事权益产生的纠纷,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负责协调解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因此,水利工程与道路工程管理职能交叉的影响总体较小。

拟建工程桥梁建设后,道路连接河道两岸,保证了防汛抢险时期道路畅通,因此,桥梁建设对防汛抢险工作是有利的。

拟建桥梁施工期建议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以此保证防汛抢险安全。

综上,拟建桥梁工程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总体较小。

(七)同意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河道两侧道路交通会受到一定的施工影响,对原交通路线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做到统筹兼顾,尽量减少道路通行压力,建筑材料堆放到指定地点,及时清运,同时重点进行桥梁施工,减少施工时间,使得工程施工对交通产生影响降低到最小。

(八)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

目前桥梁所在汶水冲河道两岸为耕地及正在开发建设,桥梁建设对水质并无影响,河道没有通航要求,无管线穿越。

工程上游目前已建应急工程约800m,相距50m,而本次工程施工作业面不大,对上游应急工程影响不大,但是需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避免桥梁施工对已建应急工程带来影响。同时建设单位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由于本工程建设引起合法水事权益产生的纠纷,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负责协调解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因此,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总体较小。

四、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同意《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提出的工程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施工开挖扰动区域应进行防护。

建议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做好工程施工期岸坡的稳定监测和施工环保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施工场地的弃土、废料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入河中或置于河岸(滩地);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其他要求

(一)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须通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未经水利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1. 工程建设和运行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工程建设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汶水冲水系示意图

附图3 桥梁设计图纸

附图3-1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位平面图

附图3-2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1/5)

附图3-3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2/5)

附图3-4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3/5)

附图3-5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4/5)

附图3-6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5/5)

附图4 工程地质图纸

附图4-1 江南7号路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附图4-2 江南7号路岩土工程勘探图例

附图4-3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1/4)

附图4-4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2/4)

附图4-5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3/4)

附图4-6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4/4)

附图5 二维计算附图

附图5-1 计算区域数字化地形图

附图5-2 计算区域三角网格

附图5-3 断面测点布置

附图5-4 5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速差值等值线图

附图5-5 1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速差值等值线图

附图5-6 2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速差值等值线图

附图5-7 5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场对比图

附图5-8 1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场对比图

附图5-9 2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场对比图

附图6 项目上下游水利及其它设施相关位置图

附图7 伶俐工业园区总规-用地规划图

附图8 伶俐工业园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附图9 汶水冲河道整治规划总体布置图




















关联文件:


来源: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作者: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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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青审批农复〔2023〕27号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南宁纵横 (略) :

关于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水行政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为2202-*-04-01-*。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略) 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关于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的复核意见》(南奥工审〔2022〕041号),同意就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出具《 (略) 青秀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南青审批河许〔2023〕 号)。请你单位按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 (略) 青秀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南青审批河许〔2023〕4号)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印发


附件

(略) 青秀区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制


说明事项


一、《 (略) 青秀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许可的,同意建设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法定凭证,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许可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凡未取得本决定书或不按本决定书核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许可,本决定书中核定的内容均不得随意变更。本决定书的附件和附图,与本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 (略) 水利局和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河道管理机构对本决定书核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查并及时将本决定书提交查验。

五、本决定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逾期未使用,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

六、本决定书的解释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略) 青秀区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青审批河许〔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略) 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决定书。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

项目代码

2202-*-04-01-*

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

南宁纵横 (略)

项目选址

南宁青秀区伶俐镇

建设规模

(等级)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 (略) 青秀区伶俐镇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于已竣工江南7号路部分的终点,设计起点桩号K0+000,设计路线沿规划线位向南,止于江南40号路,设计终点桩号K0+645.360,实施路线全长645.360m,道路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50km/h。设计内容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线缆管廊、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原设计考虑汶水冲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与本项目同期实施,桥梁断面满足需要,但由于征地等问题,汶水冲水系整治工程未完全实施,而本项目先于水系整治工程实施。因此,为满足汶水冲行洪,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对桥位所处河道进行局部改道,疏通现状水系。

采用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标准,洪峰流量196m3/s,设计洪水位:70.62m。














许可核定意见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方案

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 (略) 青秀区伶俐镇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于已竣工江南7号路部分的终点,设计起点桩号K0+000,设计路线沿规划线位向南,止于江南40号路,设计终点桩号K0+645.360,实施路线全长645.360m,道路红线宽30m,双向4车道,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50km/h。

本项目于K0+263.493处跨越汶水冲,设汶水冲中桥,桥梁起点桩号K0+234.993,终点桩号K0+291.993,桥宽41.25m,桥长58m,桥台采用U型桥台,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1. 主要控制点坐标
该项目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1956黄基与1985国家高程的转换系数为+0.14m。 主要控制点坐标为: 起点坐标:X=*.0054,Y=*.8774; 终点坐标:X=*.7552,Y=*.3734。

三、防洪综合评价及防洪要求

(一)同意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

拟建工程桥梁是青秀区伶俐镇工业园区的重要道路,其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与汶水冲防洪标准一致。工程建设对所在河道水质不会产生破坏,对水功能区区划不产生影响。

本次拟建桥梁位于整治后的汶水冲上,对应整治河道桩号为主1+800,对汶水冲河道整治工程有一定影响。因桥梁先于河道整治工程实施,为了桥梁段河道与原河道整治设计的衔接,工程河段河道应按照原设计河道位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桥址段河道上下游30m按原方案进行施工并防护,以便将来汶水冲河道整治的顺利实施,工程的建设不改变整治后的河道走向,可将对河道整治工程的影响降至最小。

因此,工程建设与现有相关规划总体是协调的。

(二)同意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

拟建工程桥梁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现有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洪标准,与汶水冲防洪标准一致;在P=2%设计洪水情况下,梁底分别高于现状、堤防及闸泵建成后设计水位0.54m,0.77m,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以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

因此,拟建桥梁工程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相适应。

(三)同意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

桥梁建成后,阻水构筑物主要为下构桥墩,河槽桥墩以及两岸桥台占用了部分河道行洪断面,阻水比5.97%~7.13%;发生河道50年一遇标准洪水时,桥梁产生壅高3.6cm,壅水长度180m。壅水影响有限,对行洪安全影响不大。

拟建工程施工主要在岸坡上施工,施工期建议选在枯水期,并做好水土保持,对河道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施工期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基本满足要求。

(四)同意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从模型计算成果可以看出,工程建设前后主行洪河道内流速、流态变化无变化,对河势稳定产生影响较小。

(五)同意建设项目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

拟建桥梁上游约50m处有已建约800m的应急排水工程,采用复式梯形断面,按照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因桥梁施工范围有限,对上游已建应急排水工程的影响较小。

汶水冲河道整治工程目前尚未实施,本次项目先于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为了与河道断面设计相协调,桥址段上下游按照河道整治设计断面实施,并对桥址上下游约30m的范围按照河道整治断面进行防护,满足原设计要求,实施后对桥址段河道影响降到最低。

此外拟建的防护堤、排涝闸泵位于汶水冲河口,距离拟建桥梁在2km以上,工程实施对防护堤、排涝闸泵影响较小。

因此,拟建项目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较小。

(六)同意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处位置上游50m处为汶水冲临时应急排水工程,不在道路工程管理范围内,同时建设单位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由于本工程建设引起合法水事权益产生的纠纷,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负责协调解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因此,水利工程与道路工程管理职能交叉的影响总体较小。

拟建工程桥梁建设后,道路连接河道两岸,保证了防汛抢险时期道路畅通,因此,桥梁建设对防汛抢险工作是有利的。

拟建桥梁施工期建议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以此保证防汛抢险安全。

综上,拟建桥梁工程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总体较小。

(七)同意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河道两侧道路交通会受到一定的施工影响,对原交通路线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做到统筹兼顾,尽量减少道路通行压力,建筑材料堆放到指定地点,及时清运,同时重点进行桥梁施工,减少施工时间,使得工程施工对交通产生影响降低到最小。

(八)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

目前桥梁所在汶水冲河道两岸为耕地及正在开发建设,桥梁建设对水质并无影响,河道没有通航要求,无管线穿越。

工程上游目前已建应急工程约800m,相距50m,而本次工程施工作业面不大,对上游应急工程影响不大,但是需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避免桥梁施工对已建应急工程带来影响。同时建设单位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由于本工程建设引起合法水事权益产生的纠纷,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负责协调解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因此,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总体较小。

四、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同意《伶俐工业园区江南7号路(江南39号路-40号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提出的工程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施工开挖扰动区域应进行防护。

建议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做好工程施工期岸坡的稳定监测和施工环保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施工场地的弃土、废料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入河中或置于河岸(滩地);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其他要求

(一)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须通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未经水利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1. 工程建设和运行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工程建设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略)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汶水冲水系示意图

附图3 桥梁设计图纸

附图3-1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位平面图

附图3-2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1/5)

附图3-3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2/5)

附图3-4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3/5)

附图3-5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4/5)

附图3-6 江南7号路汶水冲中桥桥型布置图(5/5)

附图4 工程地质图纸

附图4-1 江南7号路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附图4-2 江南7号路岩土工程勘探图例

附图4-3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1/4)

附图4-4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2/4)

附图4-5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3/4)

附图4-6 江南7号路工程地质剖面图(4/4)

附图5 二维计算附图

附图5-1 计算区域数字化地形图

附图5-2 计算区域三角网格

附图5-3 断面测点布置

附图5-4 5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速差值等值线图

附图5-5 1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速差值等值线图

附图5-6 2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速差值等值线图

附图5-7 5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场对比图

附图5-8 10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场对比图

附图5-9 2年一遇洪水工程前后流场对比图

附图6 项目上下游水利及其它设施相关位置图

附图7 伶俐工业园区总规-用地规划图

附图8 伶俐工业园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附图9 汶水冲河道整治规划总体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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