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2023年7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华园路接望江路工程 | 中华园路主线设计起点为工业 (略) 行政边界分界处(界浦港河道东侧),终点与新城南路平交;中华园路连接线设计起点接已建G312地面匝道道路,终点接主线中华园路 | 昆山鹿达 (略) | 苏州 (略) | 本项目中华园路主线全长约1.441km,设计起点为工业 (略) 玉山镇行政边界分界处(界浦港河道东侧),下穿G312 高架、跨九泾堰、跨田垛里河、与接G312 地面匝道的连接线平交、跨田垛里支流、直通港、终点与新城南路平交。 连接线全长0.521km,设计起点接已建G312 地面匝道道路,终点接主线中华园路。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交安、照明、监控、管线综合、绿化等附属工程。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规模及受影响情况,落实相应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收集处置。 | |
2 | 昆山 (略) 结束带生产项目 | 周市镇杜河泾路379号3号房 | 昆山和强包装材料有限公 | 昆山 (略) | 年产PE结束带749t/a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吹膜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略) AI加速卡及交换机NPO、CPO产品用多阶高速高频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昆山高新区东龙路1号 | (略) | 南京源 (略) | 项目主要购置压机、钻孔机、曝光机等设备,主要用于提升线路板绝缘层厚度稳定性、高密度能力、HDI叠孔dimple侦测能力、微断及微短路能力。本次技改后,全厂225万平方米线路板生产能力不变,高密度贯孔板(HDI)阶数由2阶提升到5阶。 | 1.该项目实施后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为*t/a,生产废水总镍和总银车间排放口、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总铜、总氰化物、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COD、SS、氨氮、总氮、总磷同时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2018)中电镀工业标准,总锡参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醛、总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含尘废气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FQ-G-00547)排放,酸性废气依托现有碱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根25米高排气筒(FQ-G-00536、FQ-G-00538)排放,全厂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7根25米高排气筒(FQ-G-00511、FQ-G-00513、FQ-G-00517、FQ-G-00519、FQ-G-00531、FQ-G-00540、FQ-G-00541)排放,热媒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23米高排气筒(FQ-G-00529)排放,全厂共设45根排气筒。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表6标准,非*烷总烃、颗粒物和无组织排氯化氢、硫酸雾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热媒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烟气黑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华园路接望江路工程 | 中华园路主线设计起点为工业 (略) 行政边界分界处(界浦港河道东侧),终点与新城南路平交;中华园路连接线设计起点接已建G312地面匝道道路,终点接主线中华园路 | 昆山鹿达 (略) | 苏州 (略) | 本项目中华园路主线全长约1.441km,设计起点为工业 (略) 玉山镇行政边界分界处(界浦港河道东侧),下穿G312 高架、跨九泾堰、跨田垛里河、与接G312 地面匝道的连接线平交、跨田垛里支流、直通港、终点与新城南路平交。 连接线全长0.521km,设计起点接已建G312 地面匝道道路,终点接主线中华园路。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交安、照明、监控、管线综合、绿化等附属工程。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规模及受影响情况,落实相应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收集处置。 | |
2 | 昆山 (略) 结束带生产项目 | 周市镇杜河泾路379号3号房 | 昆山和强包装材料有限公 | 昆山 (略) | 年产PE结束带749t/a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吹膜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略) AI加速卡及交换机NPO、CPO产品用多阶高速高频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昆山高新区东龙路1号 | (略) | 南京源 (略) | 项目主要购置压机、钻孔机、曝光机等设备,主要用于提升线路板绝缘层厚度稳定性、高密度能力、HDI叠孔dimple侦测能力、微断及微短路能力。本次技改后,全厂225万平方米线路板生产能力不变,高密度贯孔板(HDI)阶数由2阶提升到5阶。 | 1.该项目实施后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为*t/a,生产废水总镍和总银车间排放口、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总铜、总氰化物、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COD、SS、氨氮、总氮、总磷同时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2018)中电镀工业标准,总锡参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醛、总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含尘废气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FQ-G-00547)排放,酸性废气依托现有碱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根25米高排气筒(FQ-G-00536、FQ-G-00538)排放,全厂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7根25米高排气筒(FQ-G-00511、FQ-G-00513、FQ-G-00517、FQ-G-00519、FQ-G-00531、FQ-G-00540、FQ-G-00541)排放,热媒炉燃烧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23米高排气筒(FQ-G-00529)排放,全厂共设45根排气筒。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表6标准,非*烷总烃、颗粒物和无组织排氯化氢、硫酸雾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热媒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烟气黑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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