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及邮箱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3-*
传真:0913-*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生态科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太史雪面业整体搬迁项目 | 芝阳镇花椒产业园区东侧 | 韩城太 (略) | 陕西北战 (略) | (略) 芝阳镇花椒产业园区东侧,新建制粉车间一座、挂面车间一座、稻谷加工车间一座、杂豆精选车间一座,配套建设锅炉房、立筒库、配电室、办公楼、食堂、成品库等,年加工小麦7.8万吨、挂面15110吨、小米5400吨、精选豆类8000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及邮箱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3-*
传真:0913-*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生态科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太史雪面业整体搬迁项目 | 芝阳镇花椒产业园区东侧 | 韩城太 (略) | 陕西北战 (略) | (略) 芝阳镇花椒产业园区东侧,新建制粉车间一座、挂面车间一座、稻谷加工车间一座、杂豆精选车间一座,配套建设锅炉房、立筒库、配电室、办公楼、食堂、成品库等,年加工小麦7.8万吨、挂面15110吨、小米5400吨、精选豆类8000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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