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邯郸建交高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及交通设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公示
关于拟对邯郸建交高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及交通设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拟批复的邯郸建交 (略) 建筑及交通设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筑及交通设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邯郸建交 (略) | 邯郸冀南新区新兴大街以西、高级渠以北 | 河北 (略) | 本项目占地约568.8亩地,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新建30条建筑及交通设施机加工生产线,年加工脚手架、钢管、型材、交通设施、电力铁塔、光伏支架等金属构件共计300万吨;新建30条热镀锌生产线及辅助设施,年产镀锌脚手架、镀锌钢管、镀锌型材、镀锌交通设施、镀锌电力铁塔、镀锌光伏支架等镀锌金属构件共计300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7%。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镀锌生产线酸洗工序酸雾(氯化氢)、锌锅加热炉燃气废气、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镀锌烟气、焊接废气;废酸处理系统废气。其中本项目镀锌生产线共30条,每条生产线单独设置废气治理设施。(1)酸洗系统产生的盐酸雾酸洗有组织废气通过“酸雾抑制剂+负压集气系统+二级水降膜吸收+碱液吸收塔+18m高排气筒”的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酸洗槽酸雾(氯化氢)排 (略)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酸洗机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15 mg/m3)。(2)锌锅加热炉燃气废气。本项目每条镀锌线配备1套天然气锌锅加热炉,并加装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引风设备引至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锌锅加热炉燃烧烟气中 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3)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镀锌烟气及锌层整理废气。在锌锅上方设置全封闭集气罩及锅边设置侧吸集气罩,集气罩上由行车牵引,里面设有钢件挂钩,热镀锌时集气罩先将锌锅罩住,呈密闭状态,喷吹整理含尘废气由侧吸集气罩收集,每条生产线镀锌烟气及锌层整理废气经收集后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净化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特别排放限值。氨气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5)废酸再生处理生产线废气。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酸雾(氯化氢)废气、氧化铁红粉碎废气。1)燃烧废气。项目焙烧炉采用天然气燃烧系统,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物主要是颗粒物、SO2和NOx。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2)酸雾(氯化氢)废气。本项目酸雾(氯化氢)引入两级碱洗两级碱洗系统(单级碱洗净化效率为95%,双级碱洗净化效率为99.8%,风量为20000m3/h),经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酸再生氯化氢排放限值。3)氧化铁红粉碎废气。本项目破碎机产尘口均设置集尘罩,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染料尘标准要求。(6)焊接颗粒物。焊接烟尘拟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废 (略)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镀锌冷却系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吸收装置产生的废水、漂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回用漂洗工序,一部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马头生态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马头生态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采用“中和氧化+斜板沉淀”工艺。工艺运行稳定可靠,类比同类型企业可知,外排废水出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马头生态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3、噪声。 本项目完成后噪声源为内吹机、镀锌机、空压机、水压机、风机等噪声等,噪声级为70~90dB(A),车间内生产线合理布局,远离办公区、员工生活区,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防噪措施。通过合理设置货运车辆进出厂区道路路线,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装卸车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镀锌工件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锌锅内产生的锌渣(锌底渣、锌浮渣)、废酸再生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及废布袋。①项目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理。②锌渣收集后外售处置。③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④除尘灰及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置。(3)危险废物。①酸洗废酸经管道进入废酸再生系统处理。②镀锌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的锌尘、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含铁泥饼:助镀剂再生系统产生的含铁泥饼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④助镀槽废渣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⑤废钝化渣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⑥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12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未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了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方式:(1)网络。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网进行了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2)报纸。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和2022年12月30日在河北青年报进行了登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3)张贴。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在白村、严庄村等敏感点张贴了公开信息,并向周围过往群众解答问题。在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已完成了公众参与公示。
经过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电话:0310-*;来信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处,邮编:*
2023年7月7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拟批复的邯郸建交 (略) 建筑及交通设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筑及交通设施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邯郸建交 (略) | 邯郸冀南新区新兴大街以西、高级渠以北 | 河北 (略) | 本项目占地约568.8亩地,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新建30条建筑及交通设施机加工生产线,年加工脚手架、钢管、型材、交通设施、电力铁塔、光伏支架等金属构件共计300万吨;新建30条热镀锌生产线及辅助设施,年产镀锌脚手架、镀锌钢管、镀锌型材、镀锌交通设施、镀锌电力铁塔、镀锌光伏支架等镀锌金属构件共计300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7%。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镀锌生产线酸洗工序酸雾(氯化氢)、锌锅加热炉燃气废气、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镀锌烟气、焊接废气;废酸处理系统废气。其中本项目镀锌生产线共30条,每条生产线单独设置废气治理设施。(1)酸洗系统产生的盐酸雾酸洗有组织废气通过“酸雾抑制剂+负压集气系统+二级水降膜吸收+碱液吸收塔+18m高排气筒”的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酸洗槽酸雾(氯化氢)排 (略)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酸洗机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15 mg/m3)。(2)锌锅加热炉燃气废气。本项目每条镀锌线配备1套天然气锌锅加热炉,并加装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引风设备引至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锌锅加热炉燃烧烟气中 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3)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镀锌烟气及锌层整理废气。在锌锅上方设置全封闭集气罩及锅边设置侧吸集气罩,集气罩上由行车牵引,里面设有钢件挂钩,热镀锌时集气罩先将锌锅罩住,呈密闭状态,喷吹整理含尘废气由侧吸集气罩收集,每条生产线镀锌烟气及锌层整理废气经收集后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净化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特别排放限值。氨气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5)废酸再生处理生产线废气。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酸雾(氯化氢)废气、氧化铁红粉碎废气。1)燃烧废气。项目焙烧炉采用天然气燃烧系统,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物主要是颗粒物、SO2和NOx。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2)酸雾(氯化氢)废气。本项目酸雾(氯化氢)引入两级碱洗两级碱洗系统(单级碱洗净化效率为95%,双级碱洗净化效率为99.8%,风量为20000m3/h),经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酸再生氯化氢排放限值。3)氧化铁红粉碎废气。本项目破碎机产尘口均设置集尘罩,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染料尘标准要求。(6)焊接颗粒物。焊接烟尘拟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废 (略)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镀锌冷却系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吸收装置产生的废水、漂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回用漂洗工序,一部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马头生态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马头生态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000m3/d,采用“中和氧化+斜板沉淀”工艺。工艺运行稳定可靠,类比同类型企业可知,外排废水出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马头生态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3、噪声。 本项目完成后噪声源为内吹机、镀锌机、空压机、水压机、风机等噪声等,噪声级为70~90dB(A),车间内生产线合理布局,远离办公区、员工生活区,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防噪措施。通过合理设置货运车辆进出厂区道路路线,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装卸车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镀锌工件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锌锅内产生的锌渣(锌底渣、锌浮渣)、废酸再生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及废布袋。①项目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理。②锌渣收集后外售处置。③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④除尘灰及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置。(3)危险废物。①酸洗废酸经管道进入废酸再生系统处理。②镀锌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的锌尘、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含铁泥饼:助镀剂再生系统产生的含铁泥饼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④助镀槽废渣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⑤废钝化渣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相应区域,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⑥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12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未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了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方式:(1)网络。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网进行了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2)报纸。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和2022年12月30日在河北青年报进行了登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3)张贴。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在白村、严庄村等敏感点张贴了公开信息,并向周围过往群众解答问题。在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已完成了公众参与公示。
经过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电话:0310-*;来信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处,邮编:*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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