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丘睢县金振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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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丘睢县金振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审〔2023〕12号

商丘金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商丘睢县金振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河南 (略) 《商丘睢县金振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金振源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项 (略) (略) 睢县产业集聚区,变电站站 (略) 睢县泰山路与中央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商丘金 (略) 厂区内。变电站规划主变容量1×40MVA,110kV出线1回;本期建设主变容量1×40MVA,110kV出线1回。变电站总占地面积1840m2,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1504m2;主变户外布置。

本项目总投资1044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1%。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三)变电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声环境环保措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或噪声控制区边界处的声环境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变电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2023年7月6日


商环审〔2023〕12号

商丘金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商丘睢县金振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河南 (略) 《商丘睢县金振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金振源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项 (略) (略) 睢县产业集聚区,变电站站 (略) 睢县泰山路与中央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商丘金 (略) 厂区内。变电站规划主变容量1×40MVA,110kV出线1回;本期建设主变容量1×40MVA,110kV出线1回。变电站总占地面积1840m2,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1504m2;主变户外布置。

本项目总投资1044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1%。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三)变电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声环境环保措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或噪声控制区边界处的声环境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变电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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