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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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6-19 11:32 巩留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山东 (略) 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山东 (略) 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

巩环函〔2023〕2号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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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6-19 11:32 巩留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山东 (略) 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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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1

山东 (略) 伊犁分公司技改项目

巩环函〔2023〕2号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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