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锦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黑龙江省锦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公示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我局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铁锋生态保护局

电话:0452—*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扩建项目

铁锋镇

宛屯村

(略) (略)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宛屯村 (略) 院内,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西侧为成品库,南侧、北侧为厂区空地,东侧为原料库,总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无新增占地。主要扩建内容为在原车间内布置的7台注塑机基础上增加了6台(未批先建),本次又新增3台,投产后共计16台注塑机,年新增生产能力1080吨,扩建后年总生产能力1800吨。本次扩建总投资2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类项目,主要利用现有车间内闲置区域进行建设,并在厂区内东南侧新建一钢结构办公室,施工期仅涉及室内简单装修和生产设备进厂安装,应采取隔声、减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低噪声排放。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为工艺间接冷却水,冷却水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使用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每台新增注塑机挤出及出料口上方均安装集气罩,废气进行定点收集,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恶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原有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未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在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主要为注塑机、循环水泵、空压机、粉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新增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八)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加强厂区绿化。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我局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铁锋生态保护局

电话:0452—*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扩建项目

铁锋镇

宛屯村

(略) (略)

黑龙江 (略)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宛屯村 (略) 院内,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西侧为成品库,南侧、北侧为厂区空地,东侧为原料库,总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无新增占地。主要扩建内容为在原车间内布置的7台注塑机基础上增加了6台(未批先建),本次又新增3台,投产后共计16台注塑机,年新增生产能力1080吨,扩建后年总生产能力1800吨。本次扩建总投资2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类项目,主要利用现有车间内闲置区域进行建设,并在厂区内东南侧新建一钢结构办公室,施工期仅涉及室内简单装修和生产设备进厂安装,应采取隔声、减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低噪声排放。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为工艺间接冷却水,冷却水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使用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每台新增注塑机挤出及出料口上方均安装集气罩,废气进行定点收集,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恶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原有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未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及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在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主要为注塑机、循环水泵、空压机、粉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新增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八)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加强厂区绿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