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秦淮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秦淮区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秦淮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 (略) 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石门坎1 (略) (略) 房屋性能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宁环(秦)建〔2023〕9号 2023.7.11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秦淮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 (略) 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石门坎1 (略) (略) 房屋性能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宁环(秦)建〔2023〕9号 2023.7.1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