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索 引 号:LA0020/2023-33492
发文机关: 乐安县环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11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元岭 |
建设单位 |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 (略) 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元岭,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3′38.280″, 北纬 27°23′55.596″;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3.75%。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有组织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布袋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布袋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布袋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4排气筒(生物质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水膜除尘+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
SO2 | |||||||||
NOx | |||||||||
DA005排气筒(厨房油烟)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 | ||||||
无组织 | 车间粉尘 | 颗粒物 | 加强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 | 合理利用,不外排 | |||||
BOD5 | |||||||||
SS | |||||||||
NH3-N | |||||||||
地下水、土壤 | / | 分区防渗、应急措施 | 符合环保要求 | 地下水、土壤 | |||||
声环境 | 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吸声、隔声和消声措施,产生的噪声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 | ||||||
过筛杂质 | 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置 | ||||||||
布袋收集尘 | 堆肥 | ||||||||
油脚 | 外售综合利用 | ||||||||
废包装材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压榨油渣 | 外售综合利有 | ||||||||
废脂肪酸 | 外售综合利有 | ||||||||
废导热油、废活性炭 | 一年更换一次,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各生产区地面硬化,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按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防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 ||||||||
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大厂区绿化种植,对部分无组织废气进行净化稀释; 2、合理规划项目的生产时间,尽量不影响到最近敏感目标及周边的小动物的生活; 3、生产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硬化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临近公路一侧修筑挡土墙,做好厂区的雨污分流工作; 4、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避免非正常工况产生; 5、运营期固废合理处理不乱丢弃,废水不外排,废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6、健全厂区管理制度,加强厂区员工环保思想教育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厂区总图布置严格按照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各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 2、按有关规范设计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做到以防为主,严格控制操作区内的明火,严禁吸烟和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在厂区设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应急设施和装备,环境风险源、应急处置措施均设置标志牌,定期对应急设施进行了排查并保存记录。 4、生产装置、管线等设备及其配套仪表选用合格产品;对设备、管线、风机等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电器线路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修时,做好隔离,清洗干净;加强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和组织机构、厂内应急计划、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厂外应急协助计划和对外报警系统等内容。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建设单位应编制相关环保制度,制度上墙,并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
索 引 号:LA0020/2023-33492
发文机关: 乐安县环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11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元岭 |
建设单位 | 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日处理200吨绿维谷菜籽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安县合创种植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 (略) 乐安县大马头乡召元岭,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3′38.280″, 北纬 27°23′55.596″;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3.75%。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有组织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布袋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布袋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非*烷总烃 | 布袋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4排气筒(生物质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水膜除尘+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
SO2 | |||||||||
NOx | |||||||||
DA005排气筒(厨房油烟)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 | ||||||
无组织 | 车间粉尘 | 颗粒物 | 加强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 | 合理利用,不外排 | |||||
BOD5 | |||||||||
SS | |||||||||
NH3-N | |||||||||
地下水、土壤 | / | 分区防渗、应急措施 | 符合环保要求 | 地下水、土壤 | |||||
声环境 | 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吸声、隔声和消声措施,产生的噪声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 | ||||||
过筛杂质 | 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置 | ||||||||
布袋收集尘 | 堆肥 | ||||||||
油脚 | 外售综合利用 | ||||||||
废包装材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压榨油渣 | 外售综合利有 | ||||||||
废脂肪酸 | 外售综合利有 | ||||||||
废导热油、废活性炭 | 一年更换一次,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各生产区地面硬化,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按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防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 ||||||||
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大厂区绿化种植,对部分无组织废气进行净化稀释; 2、合理规划项目的生产时间,尽量不影响到最近敏感目标及周边的小动物的生活; 3、生产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硬化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临近公路一侧修筑挡土墙,做好厂区的雨污分流工作; 4、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避免非正常工况产生; 5、运营期固废合理处理不乱丢弃,废水不外排,废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6、健全厂区管理制度,加强厂区员工环保思想教育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厂区总图布置严格按照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各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 2、按有关规范设计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做到以防为主,严格控制操作区内的明火,严禁吸烟和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在厂区设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应急设施和装备,环境风险源、应急处置措施均设置标志牌,定期对应急设施进行了排查并保存记录。 4、生产装置、管线等设备及其配套仪表选用合格产品;对设备、管线、风机等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电器线路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修时,做好隔离,清洗干净;加强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和组织机构、厂内应急计划、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厂外应急协助计划和对外报警系统等内容。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建设单位应编制相关环保制度,制度上墙,并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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