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7月6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三肇地区永乐油田州165区块扶余油层评价控制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7月6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三肇地区永乐油田州165区块扶余油层评价控制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三肇地区永乐油田州165区块扶余油层评价控制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23年三肇地区永乐油田州165区块扶余油层评价控制井工程 | (略) 肇州县、肇源县境内 | (略) 第八采油厂 | 大庆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05-*-04-01-*,建设地 (略) 肇州县、肇源县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000m2,其中永久占地6000m2,临时占地39000m2。该项目新钻井5口,均进行射孔及压裂,形成5座井场,每座井场设置1座井架基础,1座钻井发电房、3座泥浆循环罐、1座钢制泥浆槽、2座柴油罐、1座钢制水罐、1处生活区、1座材料房、1座值班房、1座发电房、1座井控房、1座生活污水池。生产用水由水罐车运送,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施工用电由柴油发电机提供。主要工艺为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射孔、压裂完井。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占地面积,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土地资源,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表土留存,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与废钻井液、钻井岩屑一并拉运至采油八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压滤水拉运至大庆油田第八采油厂一矿区徐三联合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宋二联废压裂液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施工结束清掏后卫生填埋处理。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渗,柴油罐区采取重点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要求。钻井液材料房、泥浆循环罐区、钢制泥浆槽、防渗生活污水池及钻台采取一般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对地面碾压平整夯实。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材料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剥离表土进行遮盖。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封盖严密。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井场布局合理,高噪音设备分散放置,并远离村屯等声环境敏感点方向。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拉运至采油八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泥饼综合利用。一般化学品包装袋、废弃防渗布送至第八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肇 (略) 垃圾处理厂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罐、井场周围设置围堰。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三肇地区永乐油田州165区块扶余油层评价控制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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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23年三肇地区永乐油田州165区块扶余油层评价控制井工程 | (略) 肇州县、肇源县境内 | (略) 第八采油厂 | 大庆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305-*-04-01-*,建设地 (略) 肇州县、肇源县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000m2,其中永久占地6000m2,临时占地39000m2。该项目新钻井5口,均进行射孔及压裂,形成5座井场,每座井场设置1座井架基础,1座钻井发电房、3座泥浆循环罐、1座钢制泥浆槽、2座柴油罐、1座钢制水罐、1处生活区、1座材料房、1座值班房、1座发电房、1座井控房、1座生活污水池。生产用水由水罐车运送,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施工用电由柴油发电机提供。主要工艺为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射孔、压裂完井。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占地面积,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土地资源,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表土留存,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与废钻井液、钻井岩屑一并拉运至采油八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压滤水拉运至大庆油田第八采油厂一矿区徐三联合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宋二联废压裂液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施工结束清掏后卫生填埋处理。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渗,柴油罐区采取重点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要求。钻井液材料房、泥浆循环罐区、钢制泥浆槽、防渗生活污水池及钻台采取一般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对地面碾压平整夯实。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材料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剥离表土进行遮盖。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封盖严密。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井场布局合理,高噪音设备分散放置,并远离村屯等声环境敏感点方向。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拉运至采油八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泥饼综合利用。一般化学品包装袋、废弃防渗布送至第八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肇 (略) 垃圾处理厂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罐、井场周围设置围堰。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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