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新店镇双虹桥村七组地块、新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土地使用综合条件变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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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新店镇双虹桥村七组地块、新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土地使用综合条件变更批前公示

东自规示[2023] 29

根据南通鑫鑫 (略) 申请,我局拟对如东县新店镇双虹桥村七组地块、新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土地使用综合条件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1、容积率调整为1.2≤容积率≤2.5;2、建筑密度调整为≤65%;3、绿地率调整为≤6%。为体现规划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现将变更内容予以公示,以听取相关权益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

公示期间相关权益人对此变更若有合理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我局进行答复,书面建议请提供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相关权益人同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要求听证,必须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向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申请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逾期我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513-*; 邮编:*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8号能源大厦209室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1日

东自规示[2023] 29

根据南通鑫鑫 (略) 申请,我局拟对如东县新店镇双虹桥村七组地块、新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土地使用综合条件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1、容积率调整为1.2≤容积率≤2.5;2、建筑密度调整为≤65%;3、绿地率调整为≤6%。为体现规划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现将变更内容予以公示,以听取相关权益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

公示期间相关权益人对此变更若有合理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我局进行答复,书面建议请提供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相关权益人同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要求听证,必须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向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申请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逾期我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513-*; 邮编:*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8号能源大厦209室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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