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食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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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食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1500吨食品生产线项目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园区沙田湖大道96号1幢B-101室

(略)

项目以面粉、大米、酵母菌、碳酸氢钠、米酒、南瓜、红糖、白糖、木薯淀粉、大豆油、玉米粉、玉米淀粉、桂花等为原辅料,通过浸泡清洗、磨粉、压榨、揉面、醒发、清洗、削皮切块、蒸制、冷却、真空包装等工序进行发糕的生产;通过揉面、压面、醒发、成型、夹馅、蒸制、冷却速冻、真空包装等工序进行速冻食品的生产。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废气:揉面粉尘经密闭操作、规范操作人员操作方式、水分湿润和自身重力沉降处理;生物质燃烧废气经SNCR装置+布袋除尘后不低于23m高排气筒排放;真空包装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换气频次不低于6次/h;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要求加盖密闭和增加绿化。二、废水:生产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压榨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发生器排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汇入龙游 (略) 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三、噪声: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防止非正常噪声;②对场地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放时远离厂界;③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四、固废: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炉灰、污泥收集后由周边养殖户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1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1500吨食品生产线项目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园区沙田湖大道96号1幢B-101室

(略)

项目以面粉、大米、酵母菌、碳酸氢钠、米酒、南瓜、红糖、白糖、木薯淀粉、大豆油、玉米粉、玉米淀粉、桂花等为原辅料,通过浸泡清洗、磨粉、压榨、揉面、醒发、清洗、削皮切块、蒸制、冷却、真空包装等工序进行发糕的生产;通过揉面、压面、醒发、成型、夹馅、蒸制、冷却速冻、真空包装等工序进行速冻食品的生产。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废气:揉面粉尘经密闭操作、规范操作人员操作方式、水分湿润和自身重力沉降处理;生物质燃烧废气经SNCR装置+布袋除尘后不低于23m高排气筒排放;真空包装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换气频次不低于6次/h;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要求加盖密闭和增加绿化。二、废水:生产废水(食材清洗废水、压榨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发生器排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汇入龙游 (略) 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三、噪声: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防止非正常噪声;②对场地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放时远离厂界;③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四、固废: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炉灰、污泥收集后由周边养殖户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1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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