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类乌齐县2021年桑多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
昌都市类乌齐县2021年桑多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
2020年7月28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单 (略) 达天工程 (略) 编制完成了《昌都市类乌齐县2021年桑多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现将昌都市类乌齐县2021年桑多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建设单位:类乌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海涛
联系电话:*
水行政主管部门:类乌齐县水利局
建设单位:类乌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类乌齐县
备注:
2020年7月28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单 (略) 达天工程 (略) 编制完成了《昌都市类乌齐县2021年桑多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现将昌都市类乌齐县2021年桑多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建设单位:类乌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海涛
联系电话:*
水行政主管部门:类乌齐县水利局
建设单位:类乌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类乌齐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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