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门石化有限公司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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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金门石化有限公司迁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金门石化有限公司(迁建)
建设地点 (略) 万江街道上*大洲工业南路12号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金门石化有限公司(迁建)项 (略) (略) 万江街道上*大洲工业南路12号101室。由于原有项目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且原有项目面积较小,预计的空间不足够容纳车间、仓库及办公室,导致设备布局较为紧促,不利于生产活动,因此应公司生产发展需要, (略) (略) 拟进行迁建,建设地址由“ (略) 万江街道上*社区汾溪一路275号C区”搬迁至“ (略) 万江街道上*大洲工业南路12号101室”, 增加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其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种类、产品名称等均保持不变。迁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润滑油、金属加工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年产润滑油1100桶、金属加工油570桶、润滑脂14万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储存、搅拌、研磨、检测、灌装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浓度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控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员工一般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滤布、滤渣、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集中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司郑重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7-1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金门石化有限公司(迁建)
建设地点 (略) 万江街道上*大洲工业南路12号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金门石化有限公司(迁建)项 (略) (略) 万江街道上*大洲工业南路12号101室。由于原有项目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且原有项目面积较小,预计的空间不足够容纳车间、仓库及办公室,导致设备布局较为紧促,不利于生产活动,因此应公司生产发展需要, (略) (略) 拟进行迁建,建设地址由“ (略) 万江街道上*社区汾溪一路275号C区”搬迁至“ (略) 万江街道上*大洲工业南路12号101室”, 增加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其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种类、产品名称等均保持不变。迁建后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润滑油、金属加工油、润滑脂的加工生产,年产润滑油1100桶、金属加工油570桶、润滑脂14万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储存、搅拌、研磨、检测、灌装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浓度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控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员工一般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滤布、滤渣、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集中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司郑重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7-1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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