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供热站热源改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金泽供热站热源改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金泽供热站热源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北区同安路602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能源热电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 |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由62700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由63250平方米调整为18657.71平方米;厂内现有综合楼不再拆除,且综合能源配套中心不再建设;原设计二期的2支排气筒分别合并至一期在建的2支排气筒,且排气筒高度由原批复的53m均降低为33m;原设计一期、二期天燃气总用量不满足锅炉满负荷供热需求,年规划总供热量由原非满负荷运行的284万GJ提升为满负荷运行的430万GJ,配套天然气总用量由8028.5万m3/a增加至12236.544万m3/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须采取洒水、道路硬化、施工区两侧设置围挡等抑尘措施,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规定执行。 施工期需合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施工机械应远离敏感建筑布设,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的要求。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设立临时贮存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置于厂区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营运期:(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燃用天然气。项目4台70MW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再循环技术”,一期1台(编号1#)和二期1台(编号4#)锅炉和配套热泵机组燃烧废气由排烟烟道引出,经烟道收集管廊合并后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1台(编号2#)和二期1台(编号3#)锅炉和配套热泵机组燃烧废气由排烟烟道引出,经烟道收集管廊合并后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合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烟气余热回收和深度消白系统冷凝水加药处理后进入软化水制备系统循环使用,软化废水和新增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等产噪设备须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吸隔音、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新增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北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市北区鞍山二路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金泽供热站热源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北区同安路602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能源热电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 |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由62700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由63250平方米调整为18657.71平方米;厂内现有综合楼不再拆除,且综合能源配套中心不再建设;原设计二期的2支排气筒分别合并至一期在建的2支排气筒,且排气筒高度由原批复的53m均降低为33m;原设计一期、二期天燃气总用量不满足锅炉满负荷供热需求,年规划总供热量由原非满负荷运行的284万GJ提升为满负荷运行的430万GJ,配套天然气总用量由8028.5万m3/a增加至12236.544万m3/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须采取洒水、道路硬化、施工区两侧设置围挡等抑尘措施,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规定执行。 施工期需合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施工机械应远离敏感建筑布设,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的要求。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设立临时贮存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置于厂区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营运期:(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燃用天然气。项目4台70MW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再循环技术”,一期1台(编号1#)和二期1台(编号4#)锅炉和配套热泵机组燃烧废气由排烟烟道引出,经烟道收集管廊合并后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1台(编号2#)和二期1台(编号3#)锅炉和配套热泵机组燃烧废气由排烟烟道引出,经烟道收集管廊合并后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合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烟气余热回收和深度消白系统冷凝水加药处理后进入软化水制备系统循环使用,软化废水和新增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等产噪设备须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吸隔音、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新增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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