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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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磨溪023-H1井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磨溪023-H1井建设工程

(略) 武胜县赛马镇玉观村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略) 宇环气象 (略)

项目新建磨溪023-H1井站1座,设计规模为8×104m3/d,为无人值守站(前期临时有人值守),主要建设井口节流装置、气液分离器撬、缓蚀剂/抑制剂加注撬、空冷器撬、闪蒸气吸收装置撬、空压机、放空系统和出站阀组等设施,站场外设置1座临时值守营地,以及站场配套的自控、供配电、给排水和消防等工程内容。新建磨溪023-H1井集气管道1条,起于磨溪023-H1井站,就近“T”接接入磨溪16-磨溪23井区试采干线,设计长度0.25km,设计压力9.9MPa,采用Φ114.3×8L245NS无缝钢管,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8×104m3/d;新建磨溪023-H1井燃料气管道1条,设计长度 0.25km,设计压力6.3MPa,采用Φ60.3×5L245N无缝钢管,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0.1×104m3/d,与集气管道同沟敷设。项目总投资1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管线焊接产生的焊烟,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轻微、暂时的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同时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防风遮挡等降尘措施。未铺装的施工便道在干燥天气及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因此要求及时洒水降尘,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确保路况良好。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盖保护网、喷淋保湿等,防止扬尘污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被,不得随意开辟便道,严禁车辆下道行驶,并对施工集中区进行喷洒作业,以减少大气中浮尘及扬尘来源,减轻对动植物的干扰。

(二)废水。本工程施工期间选择的穿越方式可行,减少了对水体的扰动,不影响下游水体的使用功能,使穿越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试压废水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站场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场地的材料堆放、施工机械等在降雨淋滤作用下通过下渗对地下水水质有一定影响,项目区域的包气带岩性为粉土、粉质粘土,包气带具有一定的防污性能,且渗透系数较小,补给与排泄过程缓慢,如果出现污染事故时,其影响范围相对较小,通常都局限于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内,因此项目场站施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集气管道施工由于管道埋深较浅,通常位于项目区域的地下水稳定埋深以上,因此管道施工不会对项目区域的地下水流场造成影响。

(三)噪声。站场和管道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管道施工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与受影响的居民协商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四)固废。施工人员食宿均依托周边农户,所聘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周边农户已有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混凝土等,一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本项目所产生的挖方均用于填方作业,无弃方产生。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生态环境。管线敷设会破坏植被,降低植被覆盖率,导致生物量丧失,但不会导致评价区域植物区系成分的丧失或者消亡。施工期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造成栽培植被丧失的生物量与评价范围内的对应类型总生物量比较起来,丧失量很小,对该区域自然植被生物量的影响轻微。因此,不会发生某种植物成分的丧失或者消亡,不会影响植物区系的组成、结构和功能。栽培植被是以获得经济效益为主,其丧失不会影响评价范围农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站场运营期间正常情况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气田水罐闪蒸废气、站场无组织排放废气。站场气田水罐闪蒸废气通过闪蒸气吸收装置旁的放散管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有组织排放源 15m 高排气筒排放限制标准,环境影响属于可以接受范围,站场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自然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站场在设备检修及非正常工况时,管线两端的阀门将关闭,管道内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燃烧排放,产生放空废气,由于本项目放空时间段、频率低,且站场位于农村环境,周边居民较少,扩散条件良好、有利于废气扩散。

(二)废水。运营期间本站场所产生的气田水、放空分离液和检修废水集中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龙王庙集气总站,最后通过已建的气田水管线输送至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的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输送至磨 005-U1 井、磨 005-U5 井回注站进行回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噪声。正常运行过程中,本项目站场中并无大的产噪设备,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气流产生的噪声。由于源强较小,且各站场处于农村环境,周边居民较少,因此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周边敏感点处的噪声值均能达标。在站场检修或事故放空时因气流高速喷出,有较强的噪声污染。由于项目事故及检修频率较低,且站场放空区位于地势开阔的空旷地带,大气扩散条件良好,故放空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检修废渣集中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水泥厂或砖厂等进行资源化利用;废药剂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产生的硫饼定期就近拉运至环保手续齐全且具有相关处理类别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临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对项目附近土壤进行了监测,各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项目拟建地土壤本底环境良好。项目在采取报告中提出的防控措施后,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站场采取了清污分流、分区防渗措施,能够确保站场运营期不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站内管线采用无缝钢管,经对无缝钢管进行防腐处理,管道的焊缝检测和严密性试压合格后,能够确保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考虑到场区水文地质条件特征,污水泄漏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也是缓慢的,在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选场址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环境风险。本工程通常情况下,天然气处于密闭状态,无天然气泄漏的情况;但事故状态时输送的天然气由于管道局部腐蚀或第三方破坏造成管道破坏导致天然气泄漏引起燃烧、爆炸的事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大(主要表现为危害群众健康、破坏植被、破坏生态、危害环境)。本工程在选线上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不良地质区,在管线两端设置截断阀系统,并配备相应的自控和通信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可以马上采取措施,将其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不会对沿线居民和当地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可行。在采取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控制措施以及落实环评和安评提出的相关控制措施后,其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大幅降低,产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其他部门意见

中国石 (略) (略) 以《关于 (略) 2023年第一批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西南司计〔2023〕35号)下达了磨溪023-H1井建设工程任务。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确认拟建磨溪023-H1 井选址意见的函》(武自然资规函〔2019〕105号)同意项目选址,出具《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磨溪 023-H1井建设工程线路路由方案是否在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复函》(武自然资规函〔2021〕267号)明确项目管道不在武胜县赛马镇场镇规划区内。

解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磨溪023-H1井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磨溪023-H1井建设工程

(略) 武胜县赛马镇玉观村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略) 宇环气象 (略)

项目新建磨溪023-H1井站1座,设计规模为8×104m3/d,为无人值守站(前期临时有人值守),主要建设井口节流装置、气液分离器撬、缓蚀剂/抑制剂加注撬、空冷器撬、闪蒸气吸收装置撬、空压机、放空系统和出站阀组等设施,站场外设置1座临时值守营地,以及站场配套的自控、供配电、给排水和消防等工程内容。新建磨溪023-H1井集气管道1条,起于磨溪023-H1井站,就近“T”接接入磨溪16-磨溪23井区试采干线,设计长度0.25km,设计压力9.9MPa,采用Φ114.3×8L245NS无缝钢管,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8×104m3/d;新建磨溪023-H1井燃料气管道1条,设计长度 0.25km,设计压力6.3MPa,采用Φ60.3×5L245N无缝钢管,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0.1×104m3/d,与集气管道同沟敷设。项目总投资1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管线焊接产生的焊烟,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轻微、暂时的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同时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防风遮挡等降尘措施。未铺装的施工便道在干燥天气及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因此要求及时洒水降尘,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确保路况良好。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盖保护网、喷淋保湿等,防止扬尘污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被,不得随意开辟便道,严禁车辆下道行驶,并对施工集中区进行喷洒作业,以减少大气中浮尘及扬尘来源,减轻对动植物的干扰。

(二)废水。本工程施工期间选择的穿越方式可行,减少了对水体的扰动,不影响下游水体的使用功能,使穿越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试压废水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站场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场地的材料堆放、施工机械等在降雨淋滤作用下通过下渗对地下水水质有一定影响,项目区域的包气带岩性为粉土、粉质粘土,包气带具有一定的防污性能,且渗透系数较小,补给与排泄过程缓慢,如果出现污染事故时,其影响范围相对较小,通常都局限于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内,因此项目场站施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集气管道施工由于管道埋深较浅,通常位于项目区域的地下水稳定埋深以上,因此管道施工不会对项目区域的地下水流场造成影响。

(三)噪声。站场和管道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管道施工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与受影响的居民协商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四)固废。施工人员食宿均依托周边农户,所聘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周边农户已有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混凝土等,一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本项目所产生的挖方均用于填方作业,无弃方产生。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生态环境。管线敷设会破坏植被,降低植被覆盖率,导致生物量丧失,但不会导致评价区域植物区系成分的丧失或者消亡。施工期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造成栽培植被丧失的生物量与评价范围内的对应类型总生物量比较起来,丧失量很小,对该区域自然植被生物量的影响轻微。因此,不会发生某种植物成分的丧失或者消亡,不会影响植物区系的组成、结构和功能。栽培植被是以获得经济效益为主,其丧失不会影响评价范围农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站场运营期间正常情况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气田水罐闪蒸废气、站场无组织排放废气。站场气田水罐闪蒸废气通过闪蒸气吸收装置旁的放散管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有组织排放源 15m 高排气筒排放限制标准,环境影响属于可以接受范围,站场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自然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站场在设备检修及非正常工况时,管线两端的阀门将关闭,管道内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燃烧排放,产生放空废气,由于本项目放空时间段、频率低,且站场位于农村环境,周边居民较少,扩散条件良好、有利于废气扩散。

(二)废水。运营期间本站场所产生的气田水、放空分离液和检修废水集中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龙王庙集气总站,最后通过已建的气田水管线输送至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的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输送至磨 005-U1 井、磨 005-U5 井回注站进行回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噪声。正常运行过程中,本项目站场中并无大的产噪设备,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气流产生的噪声。由于源强较小,且各站场处于农村环境,周边居民较少,因此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周边敏感点处的噪声值均能达标。在站场检修或事故放空时因气流高速喷出,有较强的噪声污染。由于项目事故及检修频率较低,且站场放空区位于地势开阔的空旷地带,大气扩散条件良好,故放空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检修废渣集中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水泥厂或砖厂等进行资源化利用;废药剂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产生的硫饼定期就近拉运至环保手续齐全且具有相关处理类别资质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临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对项目附近土壤进行了监测,各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项目拟建地土壤本底环境良好。项目在采取报告中提出的防控措施后,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站场采取了清污分流、分区防渗措施,能够确保站场运营期不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站内管线采用无缝钢管,经对无缝钢管进行防腐处理,管道的焊缝检测和严密性试压合格后,能够确保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考虑到场区水文地质条件特征,污水泄漏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也是缓慢的,在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选场址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环境风险。本工程通常情况下,天然气处于密闭状态,无天然气泄漏的情况;但事故状态时输送的天然气由于管道局部腐蚀或第三方破坏造成管道破坏导致天然气泄漏引起燃烧、爆炸的事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大(主要表现为危害群众健康、破坏植被、破坏生态、危害环境)。本工程在选线上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不良地质区,在管线两端设置截断阀系统,并配备相应的自控和通信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可以马上采取措施,将其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不会对沿线居民和当地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可行。在采取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控制措施以及落实环评和安评提出的相关控制措施后,其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大幅降低,产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其他部门意见

中国石 (略) (略) 以《关于 (略) 2023年第一批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西南司计〔2023〕35号)下达了磨溪023-H1井建设工程任务。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确认拟建磨溪023-H1 井选址意见的函》(武自然资规函〔2019〕105号)同意项目选址,出具《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磨溪 023-H1井建设工程线路路由方案是否在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复函》(武自然资规函〔2021〕267号)明确项目管道不在武胜县赛马镇场镇规划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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